本報北京3月23日電  (記者白天亮)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繼續上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每人平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這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四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三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準,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據介紹,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調整水準為何確定為5%左右?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説,養老金調整水準,主要考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以及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按5%左右調整退休人員待遇,適當放緩養老金增速,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在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基礎上,實現了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也更可持續。

此外,“5%左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每人平均水準,並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每人平均養老金水準為基數都按照5%的比例調整。一般來説,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繳費工資水準較高的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絕對額也會相對較高。

退休人員何時能拿到增加的養老金?據介紹,從時間進度上,各地要在2018年5月31日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各地發放到位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將從2018年1月1日起補發。”人社部負責人強調。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4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