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款拿到手,又是分居,又是打架,婆婆進了醫院,兒媳進了公安局——

一筆拆遷款,差點毀掉兩個家

2月12日,農曆臘月二十七,在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的宣告廳裏,一場檢察決定宣告儀式正在舉行。該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蘭涉嫌故意傷害案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參加宣告會的還有張蘭的婆婆——被害人李銀花以及張蘭的丈夫程強、張蘭所在村的村委會治保主任等人。當本案承辦檢察官宣讀完不起訴決定書後,張蘭的語氣微微有些顫抖:“感謝歷城區檢察院對我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從今後我一定孝順公婆,與兄弟姐妹和諧相處,再不幹違法的事了!”

拆遷補償,引發家庭大戰

程志鵬和老伴李銀花是在18年前再婚的,程志鵬本有一子二女,兒子就是本案犯罪嫌疑人張蘭的丈夫程強,老伴李銀花也有一子一女。孩子們都成家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老兩口自己單過,雖是半路夫妻,但雙方子女都還孝順,日子也算和美。2017年,對程志鵬夫妻來説是喜從天降的一年。因為村裏拆遷,他和老伴每人分得70多萬元的補償款,老兩口活了大半輩子,從沒見過這麼多錢,本是大好事一件,然而,拆遷款發放後,一場家庭大戰卻就此引發。

原來,拆遷款發放後,程志鵬就將自己補償款中的60萬元給了兒子程強和兒媳張蘭,剩下的如果給兩個女兒就沒有多少錢了。於是,程志鵬對老伴李銀花説,你作為繼母也應該拿出些錢來分給女兒。李銀花對此卻並不認同。她想,我自己也有兒女,為啥還要讓我拿錢出來分給你的女兒?為此兩人發生了口角,一氣之下,李銀花帶著自己的拆遷款回到了親生兒子家裏。之後,程志鵬多次打電話給李銀花,李銀花都沒有答應回來。

2017年6月28日,李銀花離家已經三個月了,這天上午,程志鵬接到李銀花的電話,約他出來見面。兩位老人剛見面不久,程強和張蘭就追了過來。程強來勢洶洶,衝到李銀花跟前質問:“你既然走了還回來幹嗎?”一邊説一邊抬腳就要踢李銀花,程志鵬趕緊將兒子拉住。誰知這時,張蘭又和李銀花吵作一團,二人嘴裏都沒有好話,説急了,張蘭一把將李銀花推倒在地,並上前雙膝跪在李銀花身上,用手掐著她的脖子,李銀花幾次試圖起身,都沒能成功。好在附近的群眾及時過來,將張蘭和李銀花拉了起來。

刑事立案,雙方僵持不下

李銀花起身後,隱隱覺得胸口疼痛,無奈之下,自己打車回了兒子鄭軍家中,並將此事告訴女兒。兒子鄭軍當即撥打110報了警,並帶母親去醫院檢查。經CT檢查,李銀花的右側5-7肋骨骨折,需住院治療。20天后,李銀花出院,並申請了法醫鑒定,經鑒定,李銀花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

2017年11月13日,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對張蘭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立案偵查,並對張蘭採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2018年1月2日,歷城公安分局將本案移送歷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丁雪輝審查後發現,被害人李銀花對兒媳婦當眾打自己一事耿耿於懷,要求張蘭賠償10萬元,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張蘭則認為,婆婆把將近100萬元的補償款帶走,一去三個月不歸,現在回來又想打公公房子的主意,是婆婆一心盯著家産,且言語不善,自己也是氣頭上才對婆婆動手。對婆婆提出的和解要求,表示同意,但認為數額偏高,要求降低賠償數額。一時間,雙方僵持不下。

認罪認罰,家庭矛盾終和解

承辦檢察官考慮到本案係由家庭矛盾引起,如果一訴了之,將當事人推到法院,勢必會造成雙方矛盾升級,甚至會讓李銀花老兩口和好的最後希望也沒有了。經討論研究後,檢察官決定盡力對本案進行調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在之後近一個月的審查期限內,承辦檢察官多次給張蘭、李銀花以及李銀花的兒女打電話,向雙方申明本案的利害關係、法律後果。

通過大量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婆媳雙方終於有了和解意願,並在臘月二十四這天簽訂了書面和解協議。張蘭也在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本案經向該院分管副檢察長彙報研究後,考慮犯罪嫌疑人張蘭具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且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又係家庭矛盾引發,社會危害性不大,為有利於社會和家庭穩定,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張蘭作出不起訴決定。一場因拆遷引發的婆媳戰爭,歷時半年,終於塵埃落定。(盧金增 丁雪輝 劉洋)

(文中當事每人平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