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楊某下車前未注意車後方是否有人,而是直接推開車門,沒想到騎電動自行車的劉某正好撞在車門上飛了出去,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交通事故認定,楊某負主要責任。近日,楊某被控交通肇事罪在通州法院受審。經過審理,法院當庭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

據指控,2017年8月17日晚7點,楊某乘坐其姐夫胡某駕駛的小型轎車,行駛至通州區某村北口時,胡某將車輛臨時停靠在道路右側的非機動車道內,楊某打開的左後側車門與劉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相撞,致劉某顱腦損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通州交通支隊認定,楊某負事故主要責任,胡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案發後,楊某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處理。公訴機關認為,楊某違反道路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某當庭稱,她去年暑假帶孩子來姐姐家走親戚。事發時,她乘坐姐夫駕駛的轎車行駛至通州區某村路口時想給孩子買點吃的,姐夫就將車停在了路邊。其拉開左後車門就下車,事先沒有觀察後方是否有車。“我沒想到劉某正好騎車過來,結果就撞上了,還是我姐夫報的警。”庭審中,楊某表示非常對不起被害人家屬。

經過審理,法官當庭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對此,楊某表示不上訴。她還提醒他人,開車門一定小心,以免像她一樣後悔莫及。據悉,被害人家屬已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解決賠償事宜。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