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介紹情況。中國網 宗超 攝

中國網新聞3月1日訊 (記者 郭澤涵)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今日在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商標法》中明確規定,馳名商標是個法律概念,不是産品榮譽標誌,不能用於企業宣傳。

張茅指出,目前我國商標註冊量世界第一,有效註冊商標1400多萬件,去年申請商標580萬件,商標存量佔世界近40%,商標申請量的增量佔世界80%以上。隨著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增加,市場主體大量出現,商標申請量大量增加,商標工作越來越重要。

張茅強調,如果是知曉度較廣的商標,經裁定,這個新申請的商標是不能註冊的,因它涉及到Well-known(馳名商標)商標。但是,馳名商標是個法律概念,不能用於企業宣傳,這在商標法中已有明確規定。

張茅指出,我國知名度比較高的商標,比如百年老字號全聚德、同仁堂等,這不是政府評比出來的,是消費者、市場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