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中國共産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

中國共産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出席這次全會的有,中央委員202人,候補中央委員171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徵求黨內外意見、反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的擬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式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全會充分肯定黨的十九屆一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認為,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中央政治局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面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勇於創新,紮實工作,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凝心聚力,只爭朝夕,真抓實幹,著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著力全面依法治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全力以赴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著力全面從嚴治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邁出新的步伐,推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新的成績。

全會認為,開好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對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奮鬥具有重大意義。

全會提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保障。新中國成立後,在我們黨領導下,我國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國特點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在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過程中,我們黨積極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各方面機構職能不斷優化、逐步規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緊圍繞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總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重大進展,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會強調,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全黨必須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抓住機遇,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下決心解決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中存在的障礙和弊端,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全會強調,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必須貫徹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原則。

全會提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目標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聯繫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推動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既要立足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針對突出矛盾,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防風險,從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上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保障;又要著眼于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打基礎、立支柱、定架構,為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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