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碰瓷”脅迫的青春

“我這是在‘碰瓷’,你快幫我報警。”

1月14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天竺派出所接到了一起不同尋常的報警電話。報警人郭女士稱,當天下午她駕車行至順義區崗山路附近時遭遇了“碰瓷”,奇怪的是自己“撞倒”的小夥子非但不索要賠償,反而求助於她,讓她幫忙報警。

將16歲的小浩帶回派出所訊問後,辦案民警敏銳地察覺到,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脅迫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後隱匿著跨省作案、分工明確的犯罪團夥。

在沒有監控的路段,小浩的同伴駕駛轎車在目標車輛前方壓低車速慢慢行駛,迫使目標車輛超車。這時,小浩和另外幾個成員負責騎著自行車迎面撞向變道車輛。

連人帶車倒地的瞬間,小浩隨身攜帶的壞蘋果手機道具也會“應聲落地”。按照計劃,驚惶失措的車主下車後,會看到摔坐在地上擦破皮、齜牙咧嘴的少年,以及一部螢幕摔碎的蘋果手機。

接下來,在小浩“叔叔”的介入下,無論車主是否送小浩去醫院檢查,被索要醫療費和蘋果手機維修費都顯得順理成章。

有時候,碰到嚇壞了的司機,“叔叔”甚至會安慰對方,鼓勵私了:“出了這種事情,大家誰都不想搞得那麼麻煩,沒什麼事大家都好,回去到我朋友的醫院去治療……”

在順義區看守所,小浩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加入“碰瓷”團夥之前,他已經離家出走多日,靠在廣東東莞的工廠打零工為生。

自從一年多以前,最後一次被爸爸踹倒在地上打,即便兜裏空無一文,小浩也沒想過再回家。“出了這個門我們就斷絕父子關係。”出門前,爸爸這樣説。

小浩覺得,爸爸對自己的無情,似乎是從一場病開始的。還在念小學時,小浩被查出患了腎病,治療費花掉了家裏幾十萬元積蓄。病治好以後,小浩便從小學輟學,跟著爸爸和後媽在東莞打工。爸爸的失意總會變成拳頭,隨時落在他和後媽身上。

“家裏數據線、衣架天天被打斷,你想想是什麼感受。”小浩回憶,“見到我爸我恨,也怕。”

2016年10月,小浩離家出走,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混進離家幾十公里的工廠做臨時工,開過CNC( 數控機床),也幹過車間流水線,領了工資就去網吧打發時間。

為了和身邊的“朋友”找話題,他學會了抽煙。然而隨著工廠趕完貨,“朋友們”往往剛説上話沒幾天便散了。

2017年9月,朱某一夥人的出現,讓小浩看到了“做成事”的希望。

“我們帶你賺錢,比你在工廠裏輕鬆,不過你得先吃點苦頭。”在網吧裏,朱某這樣對小浩説。

帶著好奇心,小浩上了朱某的車。車子開到廣東省清遠市,被朱某勸誘吸過K粉後,小浩被收走了身份證和手機,有人揮起鋼管狠狠地向他的左手尺骨和左側鎖骨砸去……骨頭斷裂的疼痛被毒品帶來的快感掩蓋掉一部分,但仍讓他刻骨銘心。

隨後,説要帶他掙大錢的人搖身一變,成了他的“爸爸”“叔叔”和其他“家人”。“家人們”脅迫骨折的小浩輾轉在廣東清遠、北京朝陽、順義、通州等地開始了“碰瓷生意”。在這個“家庭”裏,挨打依舊是家常便飯。

1月17日下午15時許,通過前期調查走訪、摸排蹲守,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出動30余名警察對小浩所在團夥進行抓捕,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起獲嫌疑車3輛,作案物品若干以及1萬餘元現金。

在被北京警方解救前,小浩已隨朱某團夥在廣東地區詐騙10余萬元。來北京的短短4天內,已成功詐騙20余起,詐騙4000余元。詐騙所得全部上繳到團夥裏一名叫“華哥”的男子手裏,由他統一分配,而充當“碰瓷”主力的小浩只能分到一兩百元。

1月29日,四川省閬中市公安局也宣佈打掉一個在全國流竄的“碰瓷”詐騙、敲詐、搶劫犯罪集團,成功抓獲田某、江某等頭目和骨幹成員31人,破獲在四川、福建、廣東、江西、重慶等地的案件100余起,扣押作案轎車4輛、贓款數萬元。

2017年10月起,閬中市陸續發生數起年輕乘客乘坐“摩的”時故意摔倒,對“摩的”司機敲詐勒索、詐騙錢財的案件。詐騙手法與小浩團夥進行的單車“碰瓷”如出一轍。

閬中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張剛介紹,該“碰瓷”團夥作案一般以4人~6人行動,角色清晰、分工明確、手法嫺熟。作案前通過同夥用石頭或U型鐵鎖故意砸手或腳致骨折,受傷者一般為新入夥的未成年人。作案時由“傷者”和一名成員出面租乘摩托車至偏僻路段,故意搖晃至摩托車傾斜或倒地,造成受傷的假像。後經醫院拍片檢查出骨折,再由其他成員扮演“傷者”的親戚出面談判,有的跟隨、看守摩托車駕駛員。指揮者一般在車內觀察和指揮,如遇不願出錢私了的受害人,便會對其進行威脅、恐嚇、毆打,強迫駕駛員出資數千元甚至3萬元私了。

張剛介紹,該詐騙團夥有40余名參與人員,共分6個小團體在不同地域作案,因“傷者”要定期輪換,有專人聯繫未成年人陸續為每個小團體輸送新的“傷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提供條件,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朱某、田某等犯罪團夥已被北京、閬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像小浩一樣被脅迫“碰瓷”的未成年人並非個例。脅迫者除了犯罪團夥,還可能是親屬。

據媒體報道,2017年10月28日,浙江省寧波市福明派出所破獲一起特殊的“碰瓷”案:警方抓獲來自四川省宜賓市的一家四口,碰瓷的主角是14歲的初中學生小磊。得知小磊被父母脅迫多次碰瓷、至今顱骨骨折未進行有效治療,派出所所長林烜在朋友圈表達了自己的憤怒:“世界上竟有這樣的父母!讓孩子以跳車、碰頭的方式‘碰瓷’近20次,身上多處擦傷、顱骨骨折,還是不肯放過!”

如何阻止罪惡之手伸向小浩、小磊這樣的未成年人?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衛忠在談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問題時表示,長期實踐顯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背後,往往是民事行政權利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比如處於監護缺失、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失學、流浪乞討等困境的未成人年人,既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也容易受到傷害。因此,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既要辦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利、也就是兒童福利的保護。

“對於成年人教唆、引誘、脅迫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的犯罪,向未成年人傳播不良資訊的犯罪等,要嚴厲予以打擊。”史衛忠説。

(文中未成年每人平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