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怎麼打?

解説:

正月十五之前投案自首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相關事項發佈通告。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更是對“保護傘”的深挖。

對於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堅決斬斷以商養官、以官護黑的黑色利益鏈。

新聞1+1今日關注: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怎麼打?

主持人 沙晨:

晚上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在一個多星期前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了一份重磅的通知,通過這樣一份通知,很多人了解到我們國家即將展開一場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的專項鬥爭。而就在這兩天公檢法司,這四個部門又聯合發佈了一個通告。那這份通告也被看成是向黑惡勢力發出的最後通牒。怎麼説呢,我們來看一看這個通告的具體內容。

這裡面有這樣的表述,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到2018年的3月1號,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會依法從嚴的懲處。但這只是通告的一小部分內容,這份通告當中還有哪些具體的表述,那麼它是發給誰看的?對像是什麼人?接下來我們一起來關注這份通告。

另外其實還要提到,現在這個掃黑除惡鬥爭已經在推進當中,那麼在推進當中有哪些具體的進展、有哪些值得關注的聲音和態度,先來看一看這份通告更多的內容。

(播放短片)

解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相關事項發佈通告。

四個部分一千多字,這份通告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對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員,有一個時間點特別重要,那就是2018年3月1日。

2018年2月5日 新聞:

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3月1號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解説:

2月2號通告發佈,3月1號最後通牒。滿打滿算留給黑惡勢力人員的時間還有25天,3月1號從農曆來講是正月十四,正月十五前投案是減輕處罰的最後機會。對此也有網友稱,黑惡勢力犯罪分子這次真的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2018年2月5日 新聞:

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送他們投案,不然的話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389舉報熱線:

這裡是公安機關,12389專用舉報電話,我們主要受理反映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法違紀等問題的控告和檢舉。

解説:

除此之外通告的第四條還特別強調,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黑涉惡犯罪和村霸等突出問題,對在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予以獎勵。政法機關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資訊及安全。

2018年2月5日 新聞:

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

解説:

除了電話舉報,舉報人還可以通過信件或網站等形勢進行舉報。網站只受理文字資訊,字數上限為1500字,且要求實名舉報等。

事實上,兩周前就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剛剛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時,全國各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就已經展開。

浙江省公安廳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開展代號為“2018錢潮一號”的集中統一收網行動,這打響了浙江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第一槍。

浙江省公安廳宣傳處處長 馮蔣龍:

按照打早打小,成熟一個、收網一個的要求,對已經成熟的涉黑惡的犯罪團夥,進行統一的收網行動。

沙晨

我們再來簡單的梳理一下這份通告的一些主要的內容,。們首先來看它的發佈時間2018年的月2號,前由中央國務院中、共中央發國務院出的那份通知,關於在全國這開展掃黑除惡的通知。樣一份通告業,應該是看作那是樣一份通知的進一步的落實和推動。再來看發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都是頂級的四個部門的頂級機構。

那麼我們知道公安部,公安部門是偵察抓人抓捕,然後檢察院是公訴、法院是審判。平時我們經常説公檢法、公檢法,但這次注意加上了一個司法部。司法部涉及的工作主要是辯護服刑等等,這也是有重要的意義。

另外涉及的對象,一共是五類,一類是黑惡勢力犯罪分子本身,還有是“保護傘”還有親友,還有政法戰線同志,還有一類廣大人民群眾。

那麼我們接下來要解讀這份通告,來聯線一下國家行政學院的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

(電話連線)

沙晨:

您好,楊主任。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 楊小軍:

您好。

沙晨:

第一個問題,怎麼看待從之前的黨中央國務院發出的那一份通知,然後到這樣一份通告,特別是通告裏邊提出來的3月1號這個期限,為什麼要給這樣一個期限不是現在就抓?

楊小軍:

我想這是一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這個掃黑除惡當中的一種具體體現。換句話來説,我們從來都是刑事政策在處理上就有一個寬嚴相濟的問題,該嚴的嚴該、寬的寬。用這種確定具體時間的方式,讓黑惡勢力也好或者其他人也好,能夠收手、能夠坦白、能夠自首,這樣形成一個強大的這種,我們叫做打擊的態勢和心理壓力,對於解決黑惡勢力的一部分問題是有很明顯的效果的。

沙晨: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個政策是不變的。另外我們注意到這個通告裏邊有這樣一句話,強調這也是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所以我們剛才看到這個五類人當中,除了對那些涉嫌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的“保護傘”之外,還有廣大人民群眾,你怎麼理解這樣一句話?

楊小軍:

因為黑惡勢力它不會出現在我們説的高層,它主要是出現在群眾身邊,出現在基層。從社會反映來講,對黑惡勢力的痛覺,最痛的還是,最恨的還是人民群眾。因此,我們説這是個人民戰爭,就必須要依靠大家,因為所有的違法犯罪都是在欺負百姓的基礎上,那既然老百姓被欺負了,老百姓就應該知道。所以要靠他們,也不能光靠司法機關,這是第一。

第二,我覺得這裡面有一個含義,他把它講成了一個戰爭,不僅是人民,既然是戰爭,那就意味著有它的嚴肅性。

沙晨:

嚴肅性,我再插一句,之前的十九屆中央紀委的二次全會上也提出來,要把治理基層腐敗和掃黑除惡結合到一起,其實是不是也是要解決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楊小軍:

是的,因為黑惡勢力我們一直都在講它能存在,或者説能夠長期存在,形成一個很壞的社會後果的話,它沒有權利,沒有公權力的或者個別人的袒護是做不成的。所以他如果不解決,他如果要解決黑惡勢力,必須從根治上要打掉,所謂它後面支援他、保護他或者説掩護他的公權力,這個實際上是從嚴治黨在基層的一個很具體的表現。

沙晨:

好的,謝謝楊小軍主任,請保持線上稍候再來聯線您。那麼這次通告當中我們也看到了,是發佈的舉報網站還有郵箱、電話。除此之外,各個省市其實已經陸續發佈了他們各自的舉報方式,不同的途徑、不同的方式,也是方便舉報人能夠以自己一種習慣的方式來實現這樣的舉報。

從剛才説到的,最初的中共中央國務院的那一紙通知開始,大家就注意到一個變化。之前經常説打黑除惡,現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通知説的是掃黑除惡,一字之差但它是的意義變化的是根本性的變化。打,更加側重打擊露頭的,而掃則是要掃除它的根源,要治根掃,掃除它産生的土壤,要從源頭上來打擊黑惡勢力,那麼也就是各個媒體現在所經常提到的,要掃黑除惡,更重要的是要打掉它的“保護傘”。那麼保護傘該怎麼來打呢?我們接下來關注。

(播放短片二)

解説:

重磅!黑惡勢力、“保護傘”期限3月1號日自首。

今天,四部門對於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的喊話,成為了不少媒體的焦點。就連中紀委的機關報也將“保護傘”視為掃黑除惡的七寸之地。俗話説“打蛇要打七寸”,而黑惡勢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權利,併為其充當“保護傘”的腐敗分子。只有堅決打掉涉黑“保護傘”才能真正根除黑惡勢力。

村民:

十個人有十一個人討厭他,都是恨之入骨。

村民:

逮著劉大偉的時候,都高興得不得了,都放煙花。

解説:

2014年這位劉大偉的落網,曾讓當地村民拉起橫幅,燃放鞭炮煙花。民意的背後是群眾對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深惡痛絕。

原來,安徽省淮北市烈山社區黨委原書記劉大偉,多年操控烈山社區兩委班子,對於敢質疑他的人就給予蠻橫打壓,甚至動用黑惡勢力毆打。

淮北市烈山村原村委委員 張成偉:

他就跟脫韁的野馬一樣,沒人管,久而久之形成這個局面。如果省委巡視組不來,還是解決不掉的。

解説:

經調查,從1996年至2014年,劉大偉夥同親屬及有關公職人員,將烈山村的計提資産用各種手段或侵吞或挪用,涉案金額超過1.5億元,到他落網時,人們發現村集體的錢已經被他掏空。

村民:

原來這煤礦幹得紅火的,你掙錢都讓他敗完了,村裏面都沒有一點,最有錢的村敗壞成最窮的村。

解説:

劉大偉在村裏如此橫行霸道,村民們都猜測劉大偉上面有人,而調查結果證實了村民們的猜想。烈山區原區委書記劉亞(音)、原區委副書記陳振江等人都與劉大偉關係密切,存在包庇袒護收受賄賂的情節。比如原區委副書記陳振江就收受劉大偉的賄賂20萬元。

淮北市烈山區區委原副書記 陳振江:

他直接到我辦公室去的和他愛人一道,他也沒説什麼,很快也沒坐,放在辦公室裏就要走,我説你這個錢太多了我不可能拿。他説你用吧、沒事,也推辭了,沒推辭掉,就是這種情況。

解説:

這20萬元的全錢交易,讓劉大偉向上結關係網,但是同時下貪集體財,讓村民們投訴無門。類似的事件,仍在各地頻繁爆出。

中央紀委官網網站連發四篇,深挖細查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系列述評,用文字形勢列舉了大量村官權利失控的勢力,以及暴露的地方黨委紀委失責問題。

中央紀委黨風室工作人員 董天義:

基層、黨委極為承擔起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目前來看,也正是在這方面存在薄弱點,所以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

解説:

事實上,上月無論是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還是部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都明確要求深挖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正如《人民日報》俠客島公眾號評論的,作為“權力後臺”的“保護傘”,其實就是“村霸”們尋求某些上級官員做靠山,成為其無法無天的後臺。這對黨和政府形象的殺傷力,不可低估。

沙晨:

那顯然對於“保護傘”這樣一個問題,是掃黑除惡的,蛇打七寸當中的七寸,這個各方的認知應該説是高度一致的。因為這些保護傘通常在基層直接的面對老百姓,它對於黨和政府的形象,這種殺傷力、破壞力相當的大。百姓在失去他的幸福感、獲得感、滿足感,同時損毀的、損害就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

那麼對於這樣一個保護傘的問題,其實我們在很多長的場合都看到有表述,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梳理一下。比如説2018年的1月,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提到,要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

然後是2018年1月1號,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裏面提到,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

接下來2月,就我們剛才説到這份通告,對於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將堅決依法依紀查處,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那麼怎麼樣看待和理解這樣的表述,接下來我們繼續來聯線國家行政學院的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

(電話連線)

沙晨:

您好,楊主任。

我們看到最惡劣的情況,包括剛才這個短片當中提到的,就是公職人員參與甚至主導黑惡勢力,但是有的時候並不是這麼的明顯。這樣的情況比較好處理,但是有的時候比如説一種隱蔽的方式,他給黑惡勢力站個臺、交個朋友等等,或者説吃個飯等等這樣隱蔽的形勢,怎麼去嚴格的界定。尤其是從法律的意義上,嚴格界定這個“保護傘”,怎麼辦?難度在什麼地方?我們怎麼應對?

楊小軍:

我法律上最難的就是事件當中有的,比如説我們通常説的所謂站臺。我想法律上有一個關鍵的標準就是,當這個組織或者説這個團夥,他是不是有違法和犯罪行為。你比如説他有一個公司開業你去參加,對吧,那麼如果這個公司,你比如説一個書記或者一個當地的領導去參加,那麼如果這個組織、這個企業,它是以違法犯罪能夠構成黑惡勢力,那麼你去站臺,這實際上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個,給全社會、給公眾一個舞蹈,這種實際上已經具有“保護傘”的作用了。

所以我們講領導去什麼場合、參加什麼樣的活動,必須要搞清楚他的底牌,如果你不搞清楚你自己稀裏糊塗的,這是一種。

第二種是他知道但他仍然要去站臺,那這種情況下我認為,要麼他構成“保護傘”,要麼他至少構成“准保護傘”。

沙晨: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現在這樣一個掃黑除惡,我們把它上升到專項鬥爭的角度。就説明它的嚴峻性,不可能是一蹴而就、一帆風順的。那麼有的“保護傘”我們打掉了,但有的“保護傘”比如説我們給他設定了期限,讓他主動的投案,但是有的“保護傘”一定會做負隅頑抗,針對這樣的情況怎麼辦,他會利用他手中的權利來對抗。

楊小軍:

我認為從以往的教訓來看,有三種情況特別值得注意。一個就是我們在打黑或者掃黑過程當中,出現一種叫弱打黑,就他實際上沒打夠;第二個就是弧度大;第三個,他本身就是黑,他黑打黑,他可能是這個黑去打那個黑,打完之後他原來那個黑還存在。

所以我想這個東西其實不複雜,我們需要去總結過去的經驗教訓,做到準確性而且有殺傷力,剷除他的基礎,這樣才能真正解決所謂掃黑除惡當中的這些問題。

沙晨:

好的,謝謝楊主任。稍候再來聯線。如果説就案辦案、就事論事的話,不把這個“保護傘”揪出來繩之以法,那肯定就會像割韭菜一樣,割了一茬還會長出來一茬。所以怎麼把這個案件能夠辦成鐵案,這裡邊依法是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關鍵詞,所以這後面又牽扯到另外一個群體,剛才我們説到的除了公檢法之外,有一個司,司法部門涉及到什麼辯護、服刑等等。這裡邊有一個群體值得關注——律師,他們在這裡邊會發揮什麼樣的作用。

(播放短片三)

解説:

在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依法兩個字一共出現了13次,其中還提到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而要想實現這一目標,在掃黑除惡的行動中有一個群體的作用不能忽視,那就是律師。今年2月1號在全國律師行業黨委第二次會議上也提到,律師依法開展涉嫌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辯護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使掃黑除惡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人民的檢驗、社會的檢驗,是實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的必然要求。

在我國打黑或掃黑專項行動已經有過多次,而今年的這次掃黑除惡是在我國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進行的。因此,不管是對於司法機關還是律師來説,都面臨著新的挑戰。

律師 婁秋琴:

就是這個通知發佈之後,未來必然會産生大量的涉黑案件,那麼這樣的話必然會增加這類案件,律師會增加,因為案件量增加,那麼律師的辯護可能會存在(問題)。那麼對於律師而言,涉黑案件它所涉及到的面也比較寬,因為還涉及到暴力犯罪,也涉及到財産犯罪、經濟犯罪,都會涉及。那麼它所需要的知識也比較多,所以從我們律師的視角,也應當加強這方面的學習。

解説:

此次掃黑除惡的依法行也包括著依法保障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

田文昌:

我們呼籲希望在涉黑案件當中,儘量充分有效保障律師的會見權。再有就是律師能夠切實行使辯護權,包括行使辯護權之前的調查取證權,這些都很重要。因為涉黑案件很複雜,涉及到的證據比較多,涉及到的人數也比較多,所以能夠重視律師的作用,特別是不要限制律師辯護權的行使,這是非常重要的。

解説:

目前全國律協已經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工作,律師辯護代理業務指導委員會,將加強對案件指導。隨著掃黑行動的持續開展,在保證掃黑絕不手軟的同時,辦案機關與辯護律師都遵守法律程式,依法辦案才能最終保證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電話連線)

沙晨:

好,關於律師在掃黑除惡過程當中要扮演的重要角色,我們來繼續聯線國家行政學院的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楊主任,您怎麼看律師在這掃黑除惡過程當中扮演的角色?

楊小軍:

我想這是一個兼聽則明、兼聽則暗的一個原則,在這個方面的體現。這次的掃黑除惡,剛才主持人也講到了它有一個特點,這個特點就是以前不是很明顯的,就是司法部的參與,我想這個是律師作用的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

沙晨:

那麼另外一方面對於這個律師權利的維護,您更看重哪些層面?哪些層面需要去更注重維護的?

楊小軍:

我認為一個是會見權、一個是辯護權。

沙晨:

會見權和辯護權,這兩個層面的權利要維護到。

楊小軍:

就是充分的行使,不要去人為的去限制它。

沙晨:

這樣就能夠讓律師在掃黑除惡過程當中發揮他法律賦予他應盡的,或者説應該去履行的義務。

楊小軍:

對。

沙晨:

還有一個問題,掃黑除惡要把每個案件辦成鐵案,而且要實現掃黑除惡整個專項鬥爭的幾個效果的統一,比如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統一,怎麼樣才能做到?

楊小軍:

我想有三點,一點要處理好四個關,所謂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

第二個就是要和基層的從嚴治黨結合起來;

第三個就是要讓群眾有比較明顯的獲得感。

沙晨:

楊主任還有一個問題,關於“保護傘”的打擊怎麼樣才能避免韭菜割了一茬再長出一茬,這個長效機制是不是也要跟上。

楊小軍:

長效機制是兩點,一點是權利基礎的問題,一點是經濟基礎。如果不把權利基礎打掉,如果不把經濟基礎剷除,那麼它一定會再生。

沙晨:

經濟基礎怎麼去剷除?

楊小軍:

你比如説我們講的黑惡勢力它是一個組織,那麼如果這個組織是以違法來進行的,那它的經濟組織就應該該取締的取締,該罰沒的罰沒,該登出的就登出了,不應該讓它再存在。

沙晨:

那權利這個基礎呢?

楊小軍:

權利的基礎就是我們講的公職人員的黑惡勢力,他是利用手中的權利在幫忙,所以這個必要。為什麼特別強調掃黑除惡當中的所謂解決“保護傘”,因為這是他的權利基礎。

沙晨:

好的,非常感謝國家行政學院的楊小軍主任參與我們的節目。只有恪守這個法治的原則,才能把每一期掃黑除惡的案件辦成歷史的鐵案,才能夠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最後提醒時間點3月1號正月十四,正月十五前最後的期限,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