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介紹情況。中國網 宗超 攝

中國網新聞1月5日訊(記者 董小迪)中辦、國辦日前印發《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湖長體系。今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表示,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湖長制。

在此之前,2016年11月,中央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在全國推行河長制,開啟了河湖治理的新篇章。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共明確省、市、縣、鄉四級河長32萬多名、村級河長62萬多名。

一年多來,河長制實施成效顯著。其中,浙江省消滅垃圾河6500公里、黑臭河5100公里、劣V類小微水體16455個,基本清除“黑、臭、臟”現象;江蘇省啟動生態河湖行動計劃,實施水安全保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行動;貴州等地開展“十大清河行動”、“百千萬”清河行動,集中整治和解決了一批老大難問題……

河長製成績斐然 河湖水生生物逐步回歸

周學文指出,河長制的關鍵是“見行動”。除有關部門的督導檢查外,全國大多數河湖都在險要位置樹立了河長公示牌,標明河流的基本情況、治理目標、河長姓名、聯繫電話等資訊,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一年多來,全國有652位省級河長進行了巡河;水利部相關部門形成了33個、共300人的督導組,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進行了兩次督導檢查;大多數省份開展了2~3次督導檢查,不少地方還通過河長對口督查、深改組專項督查、政府督查室督查等方式,狠抓督查整改。

河長制工作在被水利部納入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同時,也被環境保護部納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並形成了相應的獎懲制度。

“水利部聯合財政部建立了以獎代補機制,2017年獎補了河長制工作較好的12個省,每個省平均獎4000-5000萬”,周學文介紹,“此外,浙江等地建立了問題曝光和問責機制,江西建立了河長製表彰制度,對優秀的河長進行表彰。”

“通過努力,部分較早實施河長制的地方,一些河流已經基本消除了黑、臭、臟現象,一些河湖水生生物逐步回歸,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水環境開始顯現。”周學文説。

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是第一責任人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結果顯示,我國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天然湖泊2865個,湖泊水面總面積7.8萬平方公里,淡水資源量約佔全國水資源量的8.5%。

“這些湖泊在防洪、供水、航運、生態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周學文表示,與河流相比,湖泊自然屬性複雜,考慮到其管理保護的特殊性,中央決定推出湖長制,作為對河長制的具體化和深化。

根據湖長制的規定,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湖長在嚴格湖泊水域空間管控、加強湖泊岸線管護的同時,還要承擔湖泊生態治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湖長制還將實行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一旦發生損害,不管湖長是否還在這個地方任職,不管他調到哪兒去了,都要追究當時任湖泊湖長的責任。”周學文強調。

據悉,接下來,水利部將督促各地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湖長制,針對各地河湖存在的突出問題,實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並做好全國摸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