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湖北黃梅縣一9歲女童陶秀麗失蹤,家屬再見到孩子的時候已經是一具冰冷的遺體。看著孩子身上的繃帶,家屬一度懷疑兇犯殺害孩子是為了“挖器官”,但真實的行兇原因他們卻無論如何也沒想到。
根據警方發佈的案件通報,嫌犯行兇的原因竟然是因為開車不慎將女孩撞倒害怕承擔交通肇事責任。嫌犯最終將女孩抱上車,然後帶到偏僻處下了毒手。
9歲女童失蹤後遇害
11月26日,微網志網友“秀麗你在哪”的一則尋人帖引起網友關注。發帖人稱,其9歲的女兒陶秀麗,身高1.2米左右,穿藍色牛仔衣、紅褲子,于11月25日下午1點在湖北黃梅縣杉木鄉沙嶺村陶家灣牌坊附近被人強行抱走,對方開一輛武漢牌白色馬自達車。
孩子的父親陶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秀麗你在哪”是孩子母親專門為尋找女兒申請的賬號。孩子今年上三年級,事發當天是週六,就在家門口玩耍。“鄰居看到有人跟孩子説話,隨後將其強行抱上車帶走。”發現孩子失蹤後,尋找幾個小時無果,陶先生於當晚8點向黃梅縣公安局報了案。
據當時目擊村民稱,自己外出時看到一輛白色汽車停在一邊,有一名陌生男子跟陶秀麗在講話。“由於村子就在馬路邊上,經常有陌生車和人經過,當時並沒在意。事後知道孩子失蹤才想起這個情景,至於之前車有沒有撞到孩子,孩子是不是被這個陌生人抱走都不知道,只是猜測。”村民看到的這一幕,為警方尋找陶秀麗提供了線索。
28日中午,陶先生接到警方通知,女兒找到了,但已被殺害。“我母親60幾歲了,知道消息後,暈過去了好幾次,我很擔心她的身體,自己只能儘量地保持冷靜”。
“挖器官”之説是怎麼來的?
在等待警方對案件調查期間,對於兇手為何作案,還傳出一則流言。家屬們認為兇手殺害女孩是為了“挖器官”。
這則流言出現的原因在於女孩遺體的狀態。陶先生最後見到女兒是在殯儀館,“她的頭髮已經被全部剃掉,身上全是繃帶,頭部和肩部有多處傷口”。家人把孩子領回去埋葬後,陶先生的妻子通過“秀麗你在哪”發消息稱,“寶寶的器官全部被挖走了”。
陶先生解釋説,找到孩子的第一現場家屬都不在,在殯儀館看到孩子身上的繃帶有此懷疑,但不知道繃帶之下是什麼情況,詢問警方也沒有得到答案。另一個原因是家屬們想不明白兇手為什麼會對一個9歲女孩下毒手,於是就有了“謀害孩子為了挖器官”的説法。
對此一位刑警對北青報解釋,家屬其實是誤會了,家屬見到孩子遺體的狀態其實是經過屍檢後的正常狀態。家屬看到的剃光頭髮是屍檢的必要程式,以檢查顱骨是否有傷,如果外表有傷,為確定死因甚至要進一步提取腦組織。對非正常死亡者的屍檢中,為了排除因病、因毒死亡等原因,需要提取死者的器官組織;為了確定死亡時間,會化驗死者的胃容物,這都需要打開腹腔,家屬們看到遺體纏著繃帶,其實是法醫完成屍檢對遺體縫合後的狀態。
兇手撞傷女童怕擔責而殺人
最終警方的調查結果也證實了沒有“挖器官”的説法,但行兇的目的更讓家屬感到憤怒,嫌犯竟然是為了害怕承擔交通肇事責任而殺人。
黃梅縣公安局發佈通報稱,接到報警後,縣公安局隨即成立由刑偵大隊、杉木派出所等單位組成的專案組,經過一系列偵查工作,發現女童失蹤案涉嫌刑事犯罪,並迅速鎖定了涉案嫌疑人和涉案車輛。11月27日13時許,公安局抓獲犯罪嫌疑人何某(黃梅縣停前鎮人,1988年生)。
據犯罪嫌疑人何某初步交代,11月25日13時許,其開車途經案發路段時,不慎將陶姓女童撞倒,由於害怕承擔交通肇事責任,遂將女童抱上車,並拖至偏僻處殺害。後在何某的指認下,公安機關找到遇害陶姓女童遺體。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黃梅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陶先生稱,他不認識殺害女兒的嫌疑犯,更不可能有什麼過節、仇怨。“嫌疑人被抓後我們家屬也都沒見過,我希望他被槍斃,還女兒一個公道。”
文/本報記者 戴幼卿
原標題:車主撞傷女童怕擔責將其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