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蘭坪縣人民法院就啦井鎮人民政府起訴5名輟學家長一案開庭審理。 受訪者供圖

因為家中的未成年子女輟學,當地政府將這些子女的家長告上法庭。

前不久,在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啦井鎮的巡迴法庭上,原告席上坐著啦井鎮政府,被告席上則是啦井鎮5名學生家長。啦井鎮政府起訴稱,5名學生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沒有履行法定義務,放任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子女輟學,因而提起這場“官告民”訴訟。

這是雲南首例因子女輟學引發的“官告民”案件。新京報記者獲悉,法院立案後,當庭對雙方進行了調解,5名學生家長均同意子女複學,目前已有3名輟學學生返校,另有兩人將在下學期開學前複學。一名被告家長稱,此前法律意識淡薄,並且受到“讀書無用論”影響,“如今吃上官司才知道,不送娃娃去上學違法”。

原被告當庭達成調解

今年3月,啦井鎮和某某等5戶村民的子女輟學回家,經啦井鎮政府工作人員和學校老師反覆勸説後,家長仍然沒有送輟學子女返校就讀。

11月3日,啦井鎮人民政府向蘭坪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法院立案後,對被起訴的學生家長進行了走訪調查,認為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沒有履行法定義務。以各種理由放任子女輟學,違反了法律規定,才有了後來的法庭審理。

據被告家長和金亮表示,自己曾經勸説過子女返校複學,也送去學校好幾次,但今年孩子特別不想讀書。

在庭審現場,多位家長認為,自己已經對子女進行了勸説,不應當成為法律責任。而輟學的子女則表示,一方面是因為家裏條件困難,另一方面是因為自己學習成績不理想。

庭審現場,法庭根據每個輟學家庭的具體情況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就子女返校時限和共同勸導等事宜達成共識。隨後法庭當場下達了調解書。啦井鎮副鎮長李智芬介紹,到目前為止,已經有3名學生返回課堂,但是還有2名學生因為外出打工,目前還沒有回來。按照庭上調解結果,這2名學生應在下個學期開學之前回到學校。

130名學生未到校註冊

雲南省蘭坪縣啦井鎮,地處滇西邊境,是傈僳族聚居區,也是雲南省27個深度貧困縣之一。新京報記者從啦井鎮政府了解到,近年來,啦井鎮不少在校生輟學,前往東南地區打工,並且人數有上升趨勢。

新京報記者從蘭坪縣教育局了解到,今年9月份秋季開學時,全縣有超過130名在校生未到校註冊,經過與家長溝通等工作,最終有120余人返回學校,僅有8人未複學,其中啦井鎮佔5人。

“以前思想保守,認為活在山裏,讀不讀書都一樣。” 在調解書上按下指印時,一名學生家長説。

新京報記者從啦井鎮政府了解到,案件近日在啦井鎮新建村公開審理時,數百名附近村民前來旁聽。

承辦此案的雲南省蘭坪縣法院法官董翔告訴新京報記者,考慮到實際情況,同時為了加強普法宣傳效果,法院將巡迴辦案點設在了村裏。如果調解後,家長不履行,法院將以不執行生效文書,對涉事家長處以罰款。

■ 對話

“做不通工作的家長當場同意孩子複學”

在啦井鎮副鎮長李智芬看來,對輟學少年的家長提起訴訟,是在反覆溝通無效的情況下,一種無奈之舉。李智芬告訴新京報記者,開庭的普法意義要大於案件本身,對於落後地區觀念的轉變,也將起到促進作用。

“父母教育意識淡薄”

新京報:還沒有返校的兩人在做什麼?

李智芬: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一個去了浙江一個去了福建,具體做什麼就不知道了。剩下3名輟學的學生,並沒有外出打工,就是在家幹農活。5個人基本都是14到15歲左右。

新京報:5名學生輟學的原因是什麼?

李智芬:作為傈僳族聚居區,啦井鎮的經濟狀況總體是比較落後的,而且這5名學生全都來自同一個村。輟學原因一般是家庭經濟狀況平平,父母對於子女入學意識淡薄,學生自身也有厭學情緒,所以各方面原因導致了輟學。

新京報:經濟原因不是導致輟學的主要因素?

李智芬:如果從家庭經濟狀況看,這5名學生家庭總體算是中等,不是很差的那種,父母是有能力供養的。主要還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就是觀念比較落後,對上學的態度是可讀可不讀。

新京報:當地農村學生正常花費情況如何?

李智芬:啦井鎮一個普通農戶,一年收入大概是一兩萬元。不過現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兩免一補”,學雜費全免,家裏要出的只有生活費和一部分交通費。如果家庭經濟確實有困難,還有一定的補助。

“宣傳教育作用更大”

新京報:為什麼會採用起訴這種形式?

李智芬:實際上在起訴之前,我們做過工作,每家每戶都到府至少四五次,但是效果不好。其實義務教育階段輟學不是一個新問題,今年蘭坪縣裏也很重視這個問題,下發了文件,在法院、檢察院的幫助指導下,我們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個問題。

新京報:也就是説,此前反覆溝通無效?

李智芬:對,這5名學生的家長,相對來説文化程度較低,有一兩個家庭還有離異的情況,對子女教育也不夠重視,關鍵是,不知道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是違法的。所以通過起訴,其實也是一個普法的過程。

新京報:這種形式能從根本上解決未成年輟學問題?

李智芬:提起訴訟不是為了對父母採取什麼措施,而是告訴所有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必需得到保障。如果不及時複學,會形成一個惡性迴圈。

新京報:用法律的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的效果如何?

李智芬:大部分之前做工作做不通的家長,當場就表態同意孩子複學。另外對我們的工作是一種反思。以前是很被動,輟學了,就把孩子勸回來。實際上,這種失學有很多因素,關鍵還是心態和意識問題。

■ 聲音

“控輟保學”家長和政府共同的義務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今年3月份,《中國青年報》發佈一份調查數據稱,農村青少年的輟學率在快速反彈,在農業部2003年的調查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的輟學率平均為10.7%。到了2013年,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農村初中生的毛輟學率達到15.5%。這意味著,每6個農村初中生裏,就有1個輟學。

與之相關的是,在今年召開的十九大第五場記者招待會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將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列為教育領域三個最難啃的硬骨頭之一。

華南理工大學政府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認為,儘管法律有明文規定,但是對於違法規定的父母如何處罰,還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因此,“官告民”更多是起到示範和威懾作用。

鄭方輝認為,雲南“官告民”案件,體現了地方政府的責任心。“控輟保學”不僅是家長的義務,同時,政府也有保障學生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的義務。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政府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的投入,提高教學水準,讓“讀書無用論”再無市場。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