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遼寧副省長劉強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等待他們的將是紀律處分,甚至是法律制裁。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髮現,十九大之前落馬的大老虎均已受到黨紀處分,只是目前仍有22名黨政系統高官尚未過堂受審,另有1人已受審但未宣判。
必須要指出的是,將上述25隻大老虎關進監獄並非反腐的終點。正如中紀委機關報日前所言,時過境遷、既往不咎永遠只能是腐敗分子的癡夢,寒冬之後還是寒冬。
2015年落馬高官中,僅剩3人未過堂
眾所週知,大老虎落馬後一般要經過黨紀處分、國法制裁兩個環節,簡而言之是“打虎”和“審虎”。當然,其中有一些人的違紀行為尚未嚴重到涉嫌犯罪的程度,故而他們的下場往往是降級,甚至是斷崖式降級。
看法新聞記者此前注意到,十八大至今已至少有90名中管幹部被判刑。最近的一次發生在9月25日,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黃興國一審獲刑12年。
至於涉嫌犯罪但尚未宣判的,目前共有25人,按照所處懲罰階段可以分為3類:
第一類是已落馬,但尚未受到黨紀處分,共有2人,即上文所提到的剛剛落馬的魯煒和劉強。這也説明,十八大後至十九大前這5年里落馬的大老虎均已受處分,沒有給本屆中紀委留歷史遺存。
第二類是已開庭,但尚未宣判,只有1人,即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此人2016年4月16日落馬,2017年4月在常州中院過堂,被控受賄1.57億余元。
第三類是已雙開,但尚未受審,共有22人。按照落馬時間來看,2015年的有3人,2016年的有5人,其餘14每人平均為2017年倒下。詳情如下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