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媒體傳播平臺的迅猛發展,造謠誹謗、網路侵權等違法行為成為全世界共同面對的難題。其中,網路謠言尤其是網路政治謠言由於真偽難辨、蠱惑性強,容易帶來嚴重社會問題,甚至引發社會動蕩和政局失穩。許多國家把打擊網路政治謠言作為謠言治理的重要內容,綜合施策、嚴厲打擊
加強法制建設加大法治力度
在網際網路管理方面,遵循建章立制、依法治理的方式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和通行做法。美國是網際網路發源地,也是最早對網際網路內容進行管制的國家,至今共有《網路安全法2009》《資訊安全與網際網路自由法》《反外國宣傳和造謠法》等近130項法律法規對網路傳播內容進行監管。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社交網站及其知名博主、“意見領袖”均受政府常態監控。2013年,啟動大數據時代“網路身份標識戰略”,提升網路透明度,防範政治顛覆、欺詐等行為;2016年,通過《反外國宣傳和造謠法》,旨在“幫助美國和盟國反制來自外國政府的政治宣傳”。
德國被稱為“全球傳播界對網路最不友好的國家”,對社交網路平臺內容實施最嚴格監管。《刑法典》《民法典》《資訊自由法》《公共秩序法》《資訊自由和傳播服務法》等法律法規都被明確適用於網際網路,可直接用於網路謠言治理。2017年4月德國通過《網路執行法》草案,規定“社交網路平臺必須提交關於打擊非法言論情況的季度報告”。
希臘雙管齊下打擊網路政治謠言。一方面,《刑法》規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製造、傳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眾安全的謠言,均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另一方面,新聞、出版、電視、電臺和網路等部門和行業根據各自行業規範和職業準則,嚴厲查處政治謠言。如新聞從業者或新聞單位出現上述行為,全國新聞廣播委員會將作出裁斷和懲戒,情節嚴重者將被取消從業資格。
南韓、新加坡、印度設立專項法律或條款強化約束。南韓《電子通信基本法》規定,通過新媒體散播謠言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可達5000萬韓元(約合25萬元人民幣)。新加坡《廣播法》規定,網際網路供應商承擔遮罩、封堵特定網站和資訊言論義務,嚴重造謠者將被以誹謗罪起訴。印度《資訊技術法》規定,任何人在明知資訊失真的情況下,通過網路或其他通信手段予以散佈,最高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成立專門機構嚴格網路監管
成立專門機構,明確治理網路政治謠言的管理責任,有助於對網路政治謠言進行及時核查、追蹤,使相關網路監管落到實處。美國不斷升級專門管理機構。奧巴馬政府時期,美國著手推進網路安全評估、制定新的國家資訊安全戰略,2009年底,成立全國通信與網路安全控制聯合協調中心,協調和整合國防部、國土安全部等六大網路行動中心資訊。2011年,美國先後發佈《可信網路空間身份標識國家戰略》《網路空間國際戰略》。2016年,成立資訊分析和反應中心,重點收集分析和反擊外國損害美國利益、破壞美國與盟友關係的宣傳和造謠。同時,設立“資訊獲取基金”培訓記者,向非政府組織、智庫、私營部門、媒體組織和政府外專家提供資助,以更準確識別外國最新宣傳與資訊造假技術。
英國在2003年成立通信辦公室,負責維護網路資訊內容標準,加強對非法內容管制,推動建立分級和過濾系統,幫助網路終端用戶選擇網路內容。2017年10月,英國內政部首批撥款20萬英鎊組建專職打擊網路仇恨犯罪的部門,專門處理針對少數群體的網路侮辱和謠言、謾罵。內政大臣安博·迪稱,“現實中違法的事情在網上同樣違法,必須受到懲罰”。
俄羅斯聯邦安全總局、內務部和媒體與文化管理局都設立專門網路監管機構。其中,安全總局負責監控網際網路上所有不良資訊,特別是涉國家安全資訊;內務部網路監控中心負責監控推特、臉書等新興媒體,特種技術措施局負責網路安全,受理不良網路資訊及程式的舉報;媒體與文化管理局負責監管傳媒、資訊和通信技術。俄政府還規定,網站負有清理各類違法資訊責任。如拒絕清理非法資訊,監管部門兩次警告無效後通過司法程式關閉網站。
德國《資訊自由和傳播服務法》要求,內政部設“網路警察”,專門監控危害性內容傳播。鋻於2016年美國大選廣受政治謠言困擾,德國在2017年大選前成立“假新聞防禦中心”,專門打擊政治謠言和假新聞。
希臘警察總部專門設立“網路犯罪監控分隊”,發現、查處散佈政治謠言等網路犯罪活動,並與民營媒體公司合作,對全國新聞、電視、廣播和網站及主要國際新聞媒體實行24小時監控,民營媒體公司實時向警察總部傳輸所獲情況,供警方研處。
東南亞多國政府著力建立“新聞核查”機制。新加坡2012年設立核查類網站“Factually(事實)”,主要負責糾正輿論對政策的“誤讀”;馬來西亞設立新聞核查類網站“SEBENARNYA.MY(事實真相)”,重點防止假新聞威脅國家安全和民眾福祉。
堅持露頭就打清理網路空間
強化政府職能,政府主動加強對網上輿論空間的總攬和統管,對網路政治謠言露頭就打,能夠快速清除網路政治謠言的不良影響。美國和法國直接由情報部門查處重大政治謠言。2011年7月4日淩晨,微網志賬號“福克斯政治新聞”出現“奧巴馬遇刺”的“突發新聞”;隨後又稱“奧巴馬過世”。兩小時後,美國特勤處清理了消息源,福克斯新聞臺當天奪回被駭客入侵的“輿論陣地”。2010年,法國媒體曾報道時任總統薩科齊和妻子布呂尼婚姻亮“紅燈”,引發全球關注,隨後法國情報部門介入調查。
英國嚴懲造謠、傳謠者。2011年8月倫敦發生大規模騷亂,兩名青年因在網際網路上散佈謠言、煽動騷亂,被判刑4年。針對暴徒通過社交網站和黑莓手機進行串聯,時任首相卡梅倫稱,如再發生騷亂,將關閉微網志、社交網站和“黑莓信使”服務。
俄羅斯鼓勵政府部門主動運用網路消除政治謠言。2017年2月22日,俄外交部官網開設專欄,揭露“俄羅斯政府陰謀策劃黑山共和國政變”“斯諾登引渡回美的計劃”“俄國違約秘密部署導彈”“俄駭客干預法國總統選舉”等外媒不實報道,加注鮮紅郵戳“Fake News(假消息)”,並註明“報道內容與事實不符”。
希臘通過政府和警方網站、電臺、電視臺、新聞發佈會、短信群發、電話告知及官方微網志、臉書、推特等載體平臺,及時澄清謠言;同時偵查部門及時介入,對造謠、傳謠者展開犯罪調查。
印度通過遮罩、斷網等手段遏制政治謠言傳播。2012年7月下旬,印度東北部爆發大規模流血事件,各種謠言通過社交網路、短信廣泛傳播,造成民眾恐慌,超過30萬人逃離居住地。為阻隔謠言傳播,印度政府頒發禁止短信群發15天的禁令。
研發反制技術做實網路監控
順應資訊技術發展潮流,用現代科技手段強化網路監控,能夠有效降低網路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網路政治謠言的效力。美國執法部門投鉅資研發或購買過濾軟體,對不良資訊進行自動掃描。比如,開發“謠言機器人”等軟體,實時識別、監控網路謠言的源頭和流向。2010年6月起,國土安全部開始執行“社交網路/媒體能力”項目,對論壇、部落格、留言板等進行常規監控,推特、臉書等社交媒體及眾多熱門部落格均在監控之中。
德國要求媒體平臺開啟過濾和舉報技術。2017年1月,在德國政府要求下,臉書在德國啟用打擊假新聞過濾工具,允許德國用戶舉報假新聞。一旦被用戶舉報,相關新聞將被轉至第三方事實核查機構核查。如發現確實不可靠,將被標記為“有爭議”。
歐盟強制媒體平臺自律。2016年12月,歐盟要求臉書、推特、油管(YoutTube)及微軟等加速打擊網路仇恨言論,否則將制定法律強制執行。4家公司立即計劃創建“數字指紋”數據庫,以識別具有暴力或極端內容的圖片和視頻,相關資訊一經出現即可被刪除。
調動社會力量防範謠言傳播
打擊網路政治謠言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發揮政府部門和執法機構的作用,還需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共同治理,發揮社會組織解疑釋惑、疏導情緒的作用,消除網路政治謠言傳播的土壤。英國在社區設立公民諮詢局,為民眾答疑解惑,消除謠言影響。工作人員由社會不同領域的、有專業知識的志願者構成。
西班牙巴塞羅那市政府設立“抵制謠言代理人”崗位,專門負責破除謠言、傳播真相,幫助公民及時辨析謠言。
法國把管控與教育結合起來,從法律、技術、教育、政治意願等層面綜合治理。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庭、網路資訊編輯出版商與技術處理公司等在剔除有害資訊、打擊網路犯罪的同時,開展網路文明教育,引導青年人免受不良網路內容侵害。
(作者單位:中宣部宣傳輿情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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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兩起發生在印度東部賈坎德邦的案件引發了印度全國的恐慌。當地的犯罪團夥在兩起案件中打死了7個人。案件發生後,在網際網路上,消息卻以訛傳訛,兇手成了販賣兒童的人。這一假新聞很快在社交媒體上病毒式傳播,敦促人們要提防陌生人,因為他們可能是“販賣兒童犯罪團夥”成員。隨著假新聞的傳播,警方説,人們對未知威脅的臆想越來越嚴重。甚至有村民組建自己的武裝部隊,並開始襲擊所有靠近他們的陌生人,這也釀成了不少悲劇。
2015年8月20日,南韓的金某捏造一條緊急資訊,稱“南韓國防部發佈有關戰爭爆發時將招募全國21至33歲男性入伍通知:當新聞、社交網路、廣播等宣佈戰爭爆發時,請各位帶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到國防部官網自行進行資訊確認後,緊急去相關地點集合”。這條資訊在南韓社交網路上廣為流傳,讓許多南韓民眾不知所措,甚至陷入恐慌。南韓警方根據調查結果,最終逮捕了金某。
2015年3月18日,一名未滿16歲的新加坡男生模擬新加坡總理公署網站,製作了一張總理公署公佈前總理李光耀逝世消息的截圖。該截圖迅速在網路上傳播出去,一些國際媒體信以為真,紛紛發佈李光耀逝世消息,直到新加坡官方澄清後,才發現上當,撤下相關新聞並道歉。
新加坡總檢察署事後宣佈,這名男生沒有入侵總理公署網站,也並非有意讓那張截圖流傳開,只是不滿關於李光耀去世的謠言頻頻流傳,而製作那張截圖,發送給朋友,證明“要造謠是多麼容易”。在這名男生發送截圖兩分鐘後,他便告訴朋友,圖片是假的,但截圖已經流出,並迅速傳播出去。
新加坡總檢察署説,對那名男生的個人情況和態度等所有因素進行慎重考慮後,決定只給予嚴厲警告。那名男生對自己的行為非常懊悔,對造成的後果十分後悔。新加坡警方事後宣佈,由於該男生沒有成年,且動機並無惡意,檢方因而決定不予起訴,改為男生父母在場的情況下,就其違反電信法令,給予“嚴厲警告”。
(邊史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