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青海省門源回族自治縣公安局獲悉,當地警方在一餐廳查處一起涉嫌侮辱國旗案,違法行為人馬某某受到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10月22日,一條“青海門源一餐廳把國旗裁一半做門簾”的微網志引起網民熱議。門源縣公安局民警發現線索後,第一時間安排相關業務部門協同轄區派出所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

經門源縣公安局查證發現:環青海湖國際公路自行車賽期間,門源縣青石嘴鎮後子河興隆餐廳負責人馬某某購買了兩面國旗,此後他將一面國旗挂在餐廳門上,另一面國旗反挂在餐廳內廚房門上。前去就餐的遊客發現後,拍照上傳微網志。

據當地辦案民警介紹,此前馬某某已去外地打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他的行為已涉嫌侮辱國旗。在民警與其取得聯絡後,目前,馬某某已回門源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