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0月16日在新加坡拍攝的停放在規劃“格子”裏的共用單車。
近日,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陸交局)、國家公園局以及全國16個市鎮理事會與摩拜等5家共用單車公司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提倡在組屋底層和公園等公共區域提供規範的共用單車服務。目前在新加坡,共用單車須停放在劃定的“格子”停放區。單車所屬公司須在半天之內將未按規定停放的單車放入“格子”或移走,否則,單車會被陸交局扣押,該公司也將面臨罰款且須支付行政費。根據備忘錄,新加坡將在年底前劃定超過4000個“格子”,可容納約2萬輛共用單車停放。另外,新加坡未來還將給“格子”安裝單車識別裝置和全球定位系統,方便偵測未按要求停放的共用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