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執行,女子整容後潛往異地。武漢中院快速反應,將女子司法拘留,並多方尋找其拒不執行判決、規避信用懲戒和高消費的證據。21日,長江日報記者獲悉,武漢中院與公安機關啟動聯動快反機制,以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將該女子予以刑事拘留。

今年初,被執行人朱某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申請執行人杜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2500余萬元,武漢中院雖想盡一切辦法,仍未找到朱某娟下落。7月初,情況發生轉機,據知情人通報,朱某娟不僅隱匿財産,而且已經整容換面。

得知其將在7月10日出現在深圳市福田區,武漢中院立即調派執行幹警火速奔赴深圳。次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區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執行幹警控制了朱某娟。通過調查,固定了被執行人不如實申報財産逃避執行的證據後,迅速向執行團隊執行法官彙報,合議庭在武漢評議後做出決定,對朱某娟司法拘留15日。

拘留期間,武漢中院執行局與法警支隊密切合作,走訪相關知情人,掌握到更多證據。在大量證據面前,朱某娟承認用他人身份證乘坐高鐵、借用他人銀行卡美容、高消費、投資等逃避失信懲戒的違法事實。

7月26日,江漢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正式將被執行人朱某娟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