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
未滿12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自行車,特別是目前共用單車非常流行,許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騎行共用單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未滿16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
8月30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舉行“護校安園平安相隨”校園交通安全暨校車管理工作新聞通氣會。會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王建明介紹了今年1至8月我省涉及校園交通安全相關情況,以及針對即將開始的新學期,全省公安交警部門採取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12歲以下未成年人騎自行車,特別是時下流行的共用單車上路問題,交警部門將加大宣傳勸導力度,與共用單車運營企業溝通協調。同時,據交警部門透露,《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在研究擬定之中,未來該條例的出臺將從法律法規層面對我省包括共用單車在內的非機動車道路交通行為進行規範。
嚴查校車隱患
王建明介紹,截至8月24日,我省共發生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2起,共造成3人受傷,無人員死亡,事故起數與傷亡人數同比雙下降。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在交警總隊的統一組織下狠抓源頭治理,深入排查校車交通安全隱患,嚴格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據統計,截至7月份全省共排查校車1227余輛,督促整改安全設施不全等存在隱患的校車48輛;排查校車駕駛人1500余人,督促21名逾期不參加審驗、違法未處理等駕駛人進行整改,清退不合格駕駛人1人。
據了解,今年以來共查處校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違法行為600余起,其中校車超員26起,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接送學生32起,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1起。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安排部署,8月22日起,全省統一開展新學期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清零“四個一”行動。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在開學前集中對學校、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校車駕駛人集中開展一次隱患排查,對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校車駕駛人、校車照管人員集中開展一次宣傳提示,開學第一週集中開展一次校車秩序整治。此項工作正在開展當中。
規範共用單車
四川公安交警溫馨提示廣大中小學生:不要乘坐安全隱患大的俗稱“火三輪”、“電三輪”、“黑摩的”等機動車、非機動車;農村地區的孩子不要乘坐低速貨車、拖拉機、三輪汽車等非載客汽車。不要乘坐超員車輛。特別注意的是:未滿12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自行車(特別是目前共用單車非常流行,許多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騎行共用單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未滿16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電動自行車。
針對此問題,全省各級交警部門將與學校、社區等聯動,加大宣傳勸導力度,同時與各家共用單車運營機構溝通協調,防範未滿12周歲的小學生騎行共用單車。
此外,據交警部門透露,《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在研究擬定之中,目前全省多地都在對共用單車的規範管理進行探索試點,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這些經驗將被採納吸收進未來的《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中。該條例的出臺將從法律法規層面對我省包括共用單車在內的非機動車道路交通行為進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