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民政廳官網消息,近日,經四川省政府同意,從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再次提高,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提高到1300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提高到810元。自願申請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參照執行。
2010年,四川省建立了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同時確立了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孤兒生活水準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準。截至目前,四川省已連續三次提高養育標準,機構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分別由最初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提高到當前的1300元和810元。與其他省市的相比,四川省排全國第9名,有力保障了全省近3萬名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的基本生活。(李強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