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匡女士報警,稱自己被人詐騙了9萬餘元。經民警了解,匡女士是宜都一家印刷廠的老闆,4月13日上午,一名自稱自己是消防大隊官兵的陳某聯繫上她稱要印8萬冊的消防宣傳冊,並説出詳細規格要求,一番溝通後匡女士覺得陳某很專業,陳某的電話也是當地號碼,所以未産生任何懷疑,二人約定下午5點簽合同。

13日下午1時許,匡女士接到陳某的電話,説領導在大隊調查,説需要加購20套上下鋪鋼絲床和40套床墊,自己這會陪領導在,給其一個供貨商的聯繫方式,讓其幫忙聯繫墊付預訂款並開好發票,下午簽合同時一併將錢給匡女士。想著是正規單位,幫忙訂購一下還可以賺取中間差價,匡女士欣然接受,往一開戶名為郭某的銀行賬戶轉賬四次,共計91200元。下午5時許,到了約定簽合同的時間,匡女士卻聯繫不上陳某了,匡女士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於是報警。

接警後,宜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通過反電詐平臺的資金流向分析,發現被詐騙的現金最終均被轉到同一個銀行賬號上提取,為了查清犯罪嫌疑人真實身份,偵查員趕往武漢開展多日的調查取證工作,通過對犯罪嫌疑人在ATM機上取款的視頻進行分析比對,發現在多個ATM機上取款的人員均為山東陽谷縣的石某,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該案有了突破性的進展。

6月4日,偵查員迅速趕往山東省繼續開展核查工作,由於犯罪嫌疑人的流竄性強,經常變更聯繫方式以及住所,偵查員在山東、河北、天津等多個省市與之週旋,歷經三周的艱苦追蹤,最終將石某列為網上逃犯,對其佈下了天羅地網,並將事件以及事情的嚴重性告知其家人,讓其家人規勸。8月16日,石某回家後在家人的勸説下,在河南濮陽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後移交至宜都市公安局。

經審訊,石某(男,33歲,山東人),一家人都在天津從事快遞行業工作。2017年3月20日左右,朋友馬某給其打電話要其回老家一同放高利貸。4月初,石某從天津回到山東,與馬某、董某等人匯合。隨後的多日裏,馬某、董某等人給石某數張銀行卡。大悟縣、武漢市等地共取款18萬元左右。後來,石某也察覺到他們錢來的太快、可能來路不正,馬某給了他4000元錢後,就找理由回到了天津。

8月17日,石某被宜都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由於涉案多起,作案團夥成員馬某、董某及其他人員共19人分別在河南、山東、廣州等地落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個電信詐騙團夥成金字塔結構,每個人分工明確,一級首腦負責組織管理賬戶、聯繫第三方支付平臺和洗刷贓款,二級成員市實施電信詐騙的話務員,負責打電話實施詐騙,三級成員在全國各地開展市場調查、搜尋電話,四級成員稱之為“車手”,負責取錢。石某、馬某、董某等每人平均是“車手”。作案者多冒充電信、公檢法等辦案機關或政府機構工作人員,使用顯號軟體,以受害人電話欠費、被他人盜用身份涉嫌經濟犯罪,以沒收受害人所用銀行存款進行恫嚇等多種方式,騙取受害人匯轉資金。警方提醒,只要涉及到轉賬匯款的交易,一定謹慎再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