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記者從重慶市公安局獲悉,近日,重慶警方在開展打擊整治涉槍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通過細緻偵查和大力宣傳,迅速破獲一起非法持有槍支過失致人死亡案件。警方提醒,非法持有槍支危害極大,獵槍、氣槍、火藥槍都屬於槍支範疇,都不得非法買賣、製造、運輸、郵寄、存儲、持有!否則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月3日22時許,巴南區一群眾報案,稱其小姨李某被發現倒在一山坡上,疑似摔傷致死。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派員到場核實處置。經過現場勘查、走訪調查、屍表檢查,警方發現死者李某頭部是槍傷。警方立即啟動命案機制,採取多種措施開展偵辦。8月4日,迫於公安機關強大壓力,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0歲)、蔡某某(男,46歲)、謝某(男,46歲)投案自首。

據嫌疑人交代, 8月3日晚三人相約打獵,在一條支路上發現一發光物體,王某某誤認為野生動物,遂開槍擊中目標,後駕車逃離現場。于次日發現警方介入後,三人才知道自己開槍射中的是人。據嫌疑人交代,所持槍支是其在網上購買。目前,三人都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警方提醒,涉槍違法犯罪對社會治安危害極大,所以我國對槍支實行嚴格管制的法律制度。我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持有、製造、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違反規定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根據法律對槍支作出的明確定義,凡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制式槍支、非制式槍支、獵槍、火藥槍、氣槍等都屬於槍支範疇。根據刑法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持有槍支彈藥,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我市警方正在深入開展打擊整治涉槍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希望廣大市民能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不購買、不持有各類非法槍支,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如果發現涉槍違法犯罪線索,請及時撥打110舉報。(記者 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