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一次性補貼將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同時,自命名之日起還要連續三年進行年度評估,被評為優秀者將獲得30萬元獎勵。今(10)日,記者從重慶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我市出臺《重慶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認定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促進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留學生創業園區、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區等創業載體可持續發展。
政策扶持:認定為市級享受一次性補貼60萬元
據了解,目前我市已有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109個,其中,基地側重服務新創辦3年內的市場主體,且不受群體類別限制,孵化期限為3年;而園區側重服務特殊群體創辦的具備一定規模的中小微企業,且不受創設年限限制,體現了對重點群體的精準扶持。
為助推“雙創”,新出臺的《辦法》中,將一次性補助標準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也就是説,創業孵化基地(園區)一旦被認定為市級,市級財政根據場地規模、服務成效等情況,給予其6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此外,還新增了績效獎補、承接公共創業服務、能力提升培訓、示範創建激勵等4項扶持政策。”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市人社部門還將對每個基地(園區)自命名之日起,連續3年開展績效評估,根據年度評估結果,分別按照優秀30萬元、良好20萬元、合格10萬元的標準,給予績效獎補。
此外,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成功創建為國家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的,按50萬元/戶的標準,給予示範創建獎勵。“《辦法》提高扶持標準和扶持種類的出發點是扶優扶強,目的是讓優質創業載體在政策紅利的促進下更好更快的發展。”該負責人表示。
動態管理:不合格者將取消命名總量保持在160個左右
《辦法》規定,每年初,由市人力社保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基地(園區)上一年度運營情況進行評估。年度評估時,重點考察基地(園區)提供服務情況和在孵服務對象數量、存活率、吸納就業、年度營業總額及納稅等有關情況。
據悉,年度評估結果按百分制計算,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個等級,作為劃撥運營補助和是否取消命名的重要參考依據。
其中,年度評估不合格的將提出整改意見,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命名處罰。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需要取消命名資格的9類情形,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
“根據‘十三五’規劃,2017—2020年,全市擬新培育市級創業載體51個,其中市級創業孵化基地22個、大學生創業園5個、留學人員創業園10個、農民工返鄉創業園14個,總量動態保持160個。”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小貼士:這9種情況將取消命名資格
根據《辦法》,以下9種情況,將取消命名資格:
(1)已不具備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或性質發生改變的;
(2)運營單位喪失運營能力,無法正常管理基地(園區)的;
(3)被取消國家級基地(園區)或其他創業載體命名資格的;
(4)被國家有關部委通報批評或年度評估不合格被責令整改,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
(5)弄虛作假、虛報瞞報套取財政補貼,或未按規定使用財政補貼資金的;
(6)違法違規經營,或明知服務對象違法違規經營不糾正不制止造成一定後果的;
(7)不履行服務承諾,一年內被服務對象有效投訴三次以上仍沒有整改到位的;
(8)不服從行業主管部門管理,連續三次拒不報送相關資料和資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