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大慈寺片區的欣廬作為成都中心城區為數不多的保留了原有風貌的老宅院,是傳統川西民居的典型代表,濃厚的傳統風情與現代化街巷交相呼應,已成為成都最時尚的消費地標。

毗鄰華西口腔醫院,位於人民南路一段14號的華西協合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舊址,與其他華西壩老建築一道見證了中西方文化在成都的和諧交融,體現了中西合璧的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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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見證了成都歷史變遷的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將正式受到法規保護。近日,成都市發佈《成都市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明日起正式施行,彌補了長期以來在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上地方性法規的空白。根據《條例》有關規定,我市成立了“成都市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委員會”。

“總體來講,成都對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在全國範圍內已經處於前列。”成都市圖書館副館長、作家肖平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通過出臺《條例》、成立歷委會,可以進一步加強我市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促進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利用。

創新舉措

建立“搶救性”的保護制度

《條例》第十九條明確規定,歷史建築所有權人應當承擔保護責任,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權屬不清的,由承租人、借用人等實際使用人或者代管人承擔保護責任,“這裡所説的所有權人、實際使用人、代管人就是《條例》界定的保護責任人。”

市房産、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資源的普查工作。為彌補普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進一步拓寬保護渠道,還規定建(構)築物的所有權人、使用人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均可以向相關部門推薦歷史建築、歷史文化街區。相關主管部門在提出歷史建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建議名錄後,需進行一系列的徵求意見程式,才能提交專家諮詢委員會評議,其後,還需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佈,以市政府名義統一設立保護標誌。

《條例》還建立了“搶救性”的保護制度,即具有保護價值但尚未認定為歷史建築的建(構)築物,面臨被拆除、損毀、破壞等情形的,市、區(市)縣房産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規劃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查勘,經初步確認符合認定條件的,可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並按照條例規定程式予以申報、認定。

分類保護

合理利用可能是最佳的保護方式

對於歷史建築的保護,《條例》還創新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即分為特殊保護、重點保護、一般保護三類。“條例規定的若干保護舉措也是為了引導保護責任人更合理、更科學地利用歷史建築,進而實現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的雙贏。”

《條例》要求針對每處歷史建築都應當編制保護圖則,鼓勵、支援利用歷史建築開展與保護要求相適應的文博創意、休閒旅遊、開辦展覽館和博物館等活動。還鼓勵、支援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多種形式投資參與對歷史建築的保護修繕和利用。

對於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條例》規定,歷史文化街區批准公佈後一年內,相關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完成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的單獨編制工作。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作中,必須使其傳統格局、街巷肌理、空間尺度、歷史風貌以及與之相聯繫的建(構)築物等物質形態和環境要素得以保持和延續。

為確保歷史建築和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作取得實效,《條例》對相關違法行為設定了責任條款。擅自設置、移動、塗改、損毀歷史建築、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標誌的,如果逾期不改正或者不恢復原狀的,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

專家觀點

建立永久性機制加強法律保護

在市圖書館副館長、作家肖平看來,近年來雖然保護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隨著保護範圍的擴大、保護進程的深入,保護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的困難和問題,特別是涉及保護圖則制定、搶救保護、修繕利用等,迫切需要進一步提高立法層級。

肖平表示,成都市此次發佈《條例》,是一種可以建立長效保護機制的辦法,能夠更好地留住我們城市的根和靈魂,“從法律角度看,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像成都一樣對歷史建築和歷史街區進行立法保護的並不多,成都走到了全國前列。”

“有句話:別走得太快,等一等靈魂。”原《科幻世界》雜誌社總編、作家譚楷介紹,承載著文化和歷史的老房子就是一個城市的魂魄,傳承了一個城市的歷史記憶,如果成都市沒有杜甫草堂,沒有華西壩,成都會很單調,成為一座毫無特色的城市,“現在我們建立永久性機制,從法律法規上加強保護,可以為傳承歷史文脈,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

譚楷還認為,對於“老房子”的保護,還可以給全民一個示範作用,“因為人們發現老房子的歷史文化價值後,會自覺地愛惜他們居住的地方,使各種文化和美的東西傳承下來,通過文化的傳承功能提高整個民族的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