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款拿到了!”夏善明來到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興奮地告訴中心的主任尚啟文。

早在兩年前,夏善明受了工傷,卻遲遲得不到相應的賠償。夏善明來到安徽省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諮詢如何維權,可是因為不符合相應的條件,當時沒能得到幫助。長期以來,法律援助制度都是以低保收入作為一道線,劃定老百姓能否享受免費的法律援助。然而,隨著老百姓每人平均收入水準的提高,以及法治意識的增強,這一標準已經難以滿足群眾維權的需要。

經過參考同等發展水準的地市,馬鞍山市將原來的法律援助範圍從低保標準擴大到最低工資標準。援助門檻降低了,馬鞍山滿足法律援助標準的人數由此擴大了20%,夏善明也就成了尚啟文的法律援助對象。

法律援助是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律援助工作在擴大援助範圍、提高援助品質、加強援助保障能力建設等方面快速推進,在全面依法治國、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了適應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各地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進一步擴充至損害賠償事項、婚姻家庭事項、因勞動關係請求賠償等勞動保障事項以及殘疾人、老年人、軍人軍屬等特定群體主張侵權賠償事項等。經濟困難標準進一步放寬,20多個省份將標準調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保標準的兩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明顯,全國2000多個看守所設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刑事案件中經濟困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援助機構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工作銜接配合機制更加完善。

以前尋求法律援助要到法律援助中心登門拜訪,為免去群眾的奔波之苦,江蘇省司法廳建立“四網三微一熱線一終端”公共法律諮詢服務網路體系,面向公眾宣傳法律援助制度,發佈法律援助資訊,提供網上諮詢、網上申請等服務。

為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各地不斷豐富和完善便民措施,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法律援助工作網路不斷健全,各地積極設置便民服務指示牌、統一法律援助標識,在方便困難群眾的地點設置專門接待場所,在困難群眾需求相對集中地區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受理點,“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

各地大力加強便民服務窗口建設,中西部地區法律援助臨街一層便民服務窗口建成率分別達94%和73%。部分地區對老弱病殘等有特殊困難的受援對象推行電話申請、到府受理等服務方式,建立符合條件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免除審查經濟狀況制度,簡化辦事程式和手續,實現了申請快捷化、審查簡便化。

品質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線。各地加強對法律援助案件品質的評估和考核,北京對涉及人數眾多、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實行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並選取典型案件試行公職律師跟案模式,保證辦案品質和效果;健全完善當事人回訪、主審法官評議等監督機制,重視受援人、主審法官意見,強化重大案件監督管理,形成貫穿法律援助案件全過程的案件品質監管考評機制。湖北將品質管理、績效考核與工作評價、評先表彰、幹部任用、資金撥付等掛鉤,考核結果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通報,並抄送當地黨委、政府等部門。

不久前,江蘇省淮安市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靜奔赴貴州省丹寨縣,作為新一批“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志願者,將在當地開展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服務。

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愛心、細心、恒心,離不開律師等法律工作者的志願參與。作為一項大型的法律援助公益項目,“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通過每年組織一批律師志願者、大學生志願者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到中西部無律師縣和律師資源短缺的貧困縣服務一年,為當地的經濟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2016年,202名志願者分別奔赴貴州、雲南、青海、新疆等西部省(區)的130個縣(區),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5600余件,化解各類社會矛盾2742起,解答法律諮詢97700余人次,開展專題法律知識講座超過1517場次,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超過5.7億元。今年,242名志願者又將奔赴中西部170多個縣(區),為當地群眾送來更多法治陽光。

■專家點評

法律援助讓人民群眾收穫更多法治獲得感

作者:韓秀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秘書長)

法律援助是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的一項重要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民生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強化人權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律援助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持續加大經費投入,不斷完善政策保障,推進法律援助門檻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覆蓋面不斷擴大,更多的困難群眾得到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法律援助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辦案流程更加嚴格,辦案品質明顯提高,真正讓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各項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舉措不斷出臺,法律援助離人民群眾的距離更近,讓人民群眾收穫更多的法治獲得感。

《光明日報》( 2017年07月26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