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海南省海口市海墾派出所的民警展示首張發放的居住證。新華社記者 郭程 攝
在浙江省德清縣,嶄新的居住證發放到了許多外來務工人員的手中,來自河南平頂山的郝二召是其中之一。工作7年後,在拿到居住證的那一刻,他終於有了對“第二故鄉”的歸屬感。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郝二召”可以在工作地“落地生根”,這離不開始於三年前的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
2014年7月24日,國務院正式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國版意見”),並敦促各省區市“抓緊出臺本地區具體可操作的戶籍制度改革措施”。
記者梳理各地情況發現,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已全部出臺地方版戶改方案,多地放寬戶口遷移條件,建立居住證制度成為“標配”。
省級戶改方案全部出爐
去年9月,北京市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改革制度的實施意見》。至此,全國31個省區市的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部出爐。
國版意見提出,2020年將建立新型戶籍制度,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國務院辦公廳去年9月印發的《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再次強調要“確保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戶籍制度改革推進3年以來,記者發現,有吉林等13省區對於城鎮落戶指標進行量化。
如廣東提出“努力實現1300萬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廣東省城鎮落戶”,河北提出“力爭實現600萬城中村居民和400萬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內蒙古提出“努力實現400萬左右農牧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城鎮”。
據國家發改委發佈的最新數據,2016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7.3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1.2%,分別比去年提高1.25、1.3個百分點。二者的差距主要體現在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群體身上,後者更能體現真實的城鎮化水準。
記者觀察所見,在31個省區市中,目前僅有河北、青海、重慶、雲南、江蘇、寧夏等6地明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目標。其中,河北、青海、重慶、江蘇4地符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