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為進一步保障城鄉低保對象基本生活,經廣元市政府研究同意,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420元/月調整為46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40元/月調整為275元/月,調整後的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