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成都市人社局發佈《關於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的通知》。《通知》明確,將提高報銷比例,其中最高報銷比例可達95%。新政將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據悉,為進一步提升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準,根據《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55號)的規定,成都市將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成年低檔繳費參保人員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至95%,在三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至53%。

成年高檔繳費參保人員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至95%,在三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至68%。

學生兒童參保人員(含大學生)在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住院醫院費報銷比例提高至95%,在三級醫院發生的住院醫院費報銷比例提高至60%。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