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公佈了2016年十大醫療衛生執法案例,其中,非法行醫行為居多。

據重慶市醫療衛生監督統計情況顯示,2016年,全市共查處各類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1032件,其中給予警告237件,罰款893件,罰款金額213.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0.7萬元,吊銷診療科目1件。查處無證行醫案件931件,罰款913件,罰款金額287.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8.8萬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1件。

具體來看,這十大執法案例分別為:

歐陽建成冒用他人身份非法行醫案

沙坪壩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歐陽建成冒用其弟歐陽建強醫師資格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在多地開展行醫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12月23日,沙坪壩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歐陽建成罰款人民幣60000元的行政處罰,登出其非法取得的《醫師執業證書》。

劉全波非法行醫案

2016年3月12日,巴南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劉全波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開展牙科診療活動。鋻於劉全波此前因非法行醫已被行政處罰了兩次的情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處理結果:劉全波犯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重慶都弘大藥房有限公司秀山丹楓路店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診療活動案

秀山縣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重慶都弘大藥房有限公司秀山丹楓路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診療活動,該藥房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1月15日,秀山縣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重慶都弘大藥房有限公司秀山丹楓路店沒收非法所得155429元,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高新區人民醫院發包碎石科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並以該院名義執業案

九龍坡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高新區人民醫院違規將該院碎石科出租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肖江蘭開展相關診療活動,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2月1日,九龍坡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高新區人民醫院罰款人民幣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4500元的行政處罰;給予肖江蘭罰款人民幣1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6300.9元的行政處罰。

萬州區白岩路歐繡美容服務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案

萬州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萬州區白岩路歐繡美容服務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作人員張強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萬州區白岩路歐繡美容服務部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張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4月25日,萬州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萬州區白岩路歐繡美容服務部給予沒收藥品、器械,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給予張強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涪陵區錢朝龍診所超範圍行醫案

涪陵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涪陵區錢朝龍診所超範圍開展了醫學檢驗活動,並有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學檢驗工作、違規處理醫療廢物等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7月26日,涪陵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涪陵區錢朝龍診所警告、合併罰款7000元的行政處罰。

璧山恒康診所將房屋出借給他人並以本醫療機構名義開展診療活動案

璧山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璧山恒康診所將房屋出借給張家燕從事診療活動,並有使用非本診所的處方箋,使用沒有取得處方權的醫師黎順祥開具處方等行為,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8月25日,璧山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璧山恒康診所警告、沒收非法所得30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給予出借處方箋的璧山明月中西醫結合門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給予張家燕沒收非法所得200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重慶國醫堂醫院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許可擅自開展終止妊娠手術案

據群眾舉報,稱重慶國醫堂醫院將無痛人流優惠卡發到學生宿舍。南岸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對重慶國醫堂醫院開展了監督檢查。經調查發現,該院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為患者做無痛人流手術並收取診療費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9月9日,南岸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重慶國醫堂醫院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36.65元,並處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重慶萬州昌明醫院不按規定開展第二類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案

萬州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萬州昌明醫院為患者施行了右側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但並未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該院擅自開展第二類醫療技術的行為違反了《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9月26日,萬州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重慶萬州昌明醫院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

重慶匯康醫院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診療活動案

沙坪壩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重慶匯康醫院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舒勤、張小波、向洋開展診療活動,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2016年10月9日,沙坪壩區衛生計生委依法給予重慶匯康醫院罰款人民幣4000元的行政處罰;分別給予舒勤、張小波、向洋罰款人民幣30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