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走進林區,無論是蒼茫的北方山地,還是起伏的南國峰巒,無不鬱鬱蔥蔥、綠滿眼眶,曾經不時可見的荒山禿嶺正越來越多地被濃郁的綠色覆蓋。

給林區帶來巨大變化的,是21世紀初在福建等省率先試點,並於2008年開始在全國展開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15年前,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同志在考察福建武平縣時提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那樣從山下轉向山上”。15年來,林權改革不僅像春風一樣吹綠了山野,更為林區全面可持續發展增添了強大動力,推動了林區生態美、百姓富、扶貧脫貧的有機統一。

這種綠色發展,首先體現在觀念和思維的轉變。靠山吃山,是林區人的不變路徑,但在産權不明的背景下,林農並不是山林的主人,不砍白不砍,“吃山”變成了單純的砍樹賣樹挖山。林地承包到戶後,“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林農身份變了,責任變了,觀念也變了。同樣是靠山吃山,過去砍樹變成了現在看樹,過去“要我造林”變成了現在“我要造林”。山還是那座山,但保護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觀念,在林區已經紮下根來。

觀念轉變推動了機制創新。我國林業資源90%在山區,絕大部分貧困人口也集中在山區。這就意味著,林區面臨的一個突出矛盾,是生態保護與民生發展的難題,必須探索新機制、新辦法。在一些地方,為了解決公益林保護補償金不足的問題,探索從飲用水、水電、森林公園等産業中收取部分費用作為補充;有的地方通過“贖買”的方式把轉化為生態林的林地保護起來,解決了林農利益與生態保護的兩難。隨著林改深入推進,一些長期困擾林區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得到有效化解。

機制一變天地寬。在林區,林農“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已成為普遍現象,由此帶來了“荒山變綠山、農民捧金山、發展有靠山”的變化。全國森林覆蓋率逐步提升;林農有了穩定的財産性收入,林改後戶均擁有森林資源近10萬元;林改還盤活了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林業産業、林下經濟迅猛發展,各類新型經營主體推動了林業經營效益和品質雙提升。

林業興則生態興,生態興則文明興,而林改是林業生態文明的有力保障與強大動力。當前,我國林業發展還面臨很多困難,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發展各領域全過程還需要真抓實幹,生態優勢進一步轉化為發展優勢更需要久久為功。但正如林改已經帶來了林區面貌巨大改變一樣,促進林區面貌的進一步改變,推動綠色發展與加快脫貧攻堅的結合,更好實現生態美、百姓富的有機統一,惟有繼續深化這場被譽為“繼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後,中國農村又一場偉大革命”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實踐再次證明,惟改革,帶來的發展最綠色、最長遠。(經濟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