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政府下發《關於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過“分債、限量、控資、追責”嚴管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對違規者將納入負面清單,影響信用記錄。
通知要求,重慶將進一步分離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和政府債務,根據不同債務性質做不同處理;完善平臺公開債務預警系統,動態監測平臺公司的資産負債率、帶息負債比率、利息保障倍數、綜合融資成本率等重要指標變動情況;承擔一定政府融資職能的“商業類”國有企業,不得為政府融資。
按照要求,每個區縣負責承接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單位最多保留3家,實行目錄管理。關閉一批,轉型一批,通過簽訂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承接政府委託實施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土地開發等公益性項目。
根據通知,禁止將公益性資産注入融資平臺公司。區縣和市級部門單位不得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或依據法規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産,包括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園、廣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市政道路、橋梁、水利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以及儲備土地、未經法定程式出讓或劃撥的土地等注入平臺公司。平臺公司也不得利用公益性資産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發行債券或資産證券化産品等融資。已經注入的,逐步收回。
實施嚴格的處理處罰與問責追責管理。分別對政府及部門單位、融資平臺公司、金融機構三方追責。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為平臺公司提供的政府性融資,金融機構自行承擔相應損失,並按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追責,同時建立金融機構負面清單,納入信用記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