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結
改革操作規程
1.“多證合一”的申報:企業填寫“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
2.申報材料的受理: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窗口或商事登記綜合受理窗口統一受理(一窗受理);
3.申報材料的審核:審核通過的,列印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紙質營業執照,並生成電子營業執照(數字證書)(一次辦結);
4.“多證合一”執照的發放:窗口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取件或通過郵政速遞(EMS)寄遞,同時免費發放電子營業執照(數字證書)(一單速達);
5.公示共用: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多證合一”相關數據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浙江)公示,並推送給浙江政務服務網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各相關部門應及時下載相關數據。各相關部門也可以在浙江企業資訊共用交換平臺自行查詢和下載相關資訊;
6.變更和登出:由申請人統一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或商事登記綜合受理窗口申請,操作流程與上述流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