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特約評論員 蘇 暢

2017年6月8-9日,上海合作組織元首理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在哈薩克首都阿斯塔納舉行,與會領導人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阿斯塔納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關於共同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聲明》等重要文件。峰會特別強調,“上合組織旨在維護本組織各國所在地區的安全和穩定,共同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加強經貿、人文合作,挖掘各國及各國人民睦鄰合作的巨大潛力,已成為公認的權威多邊組織”。此次峰會對上海合作組織審視自身現狀、展望未來發展具有繼往開來的重要意義。

所謂“繼往”,是因為今年是《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簽署15週年、《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簽署10週年,成員國元首高度評價上海合作組織成立以來的各項成就,強調2002年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具有歷史意義,這一綱領性文件體現了成員國以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為基礎,在各領域開展密切而富有成效合作的意願。上海合作組織進入穩步發展的新階段。

“開來”則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上海合作組織成立以來首次完成擴員進程,印度和巴基斯坦成為上海合作組織的正式成員國。擴員既是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影響力的體現,同時也是機制建設不斷完善的過程。2014年杜尚別峰會宣佈擴員法律制定工作正式完成,2015年烏法峰會正式啟動接納印度和巴基斯坦程式,2016年塔什幹峰會通過了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組織義務的備忘錄,經過一年來的各項機制準備,擴員工作有序進行,印巴加入本組織的程式完成,意味著上海合作組織機制建設的日臻完善。印巴的加入將擴大上海合作組織潛力,提升其作為解決地區當前重大問題、保障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多邊機制在國際舞臺上的作用。阿斯塔納峰會宣言強調,接收印度和巴基斯坦為成員國具有歷史意義,上合組織擴員以及進一步深化與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合作,對發展和提升本組織潛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在極端主義肆虐全球、地區安全環境趨於惡化、上海合作組織周邊恐怖主義挑戰更為嚴峻的背景下,本次峰會簽署的《上合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更加突顯重要意義。做為全球第一部“反極端主義”的國際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對極端主義界定出標準,將有效推動成員國共同打擊極端主義,對具有極端主義傾向宗教流派的破壞活動採取聯合措施,併為世界其他國際組織和國家樹立合作打擊極端主義的典範。

三是“絲路精神”進一步豐富上海合作組織發展新內涵。“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剛剛落幕,多數上合組織成員國、觀察員國領導人參加了論壇,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商合作。上合組織作為“一帶一路”對接的重要平臺,也將發揮關鍵作用:上合組織機制化建設為本組織成員國在“一帶一路”框架下的國家發展計劃對接奠定法律基礎;上合組織成員國各級別政治往來為“一帶一路”政策溝通創造有利條件,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接納理解“共商共榮”發展理念提供溝通平臺;上合組織在經濟領域的務實機制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深入合作創造對接平臺。

上海合作組織阿斯塔納峰會完成首次擴員、完善機制建設、共倡安全防務,展現出“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的活力之態。作為年輕的地區性國際組織,上海合作組織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此次習主席出訪哈薩克並出席上海合作組織阿斯塔納峰會,重回“一帶一路”首倡之地,涵義深遠。“絲路精神”與“上海精神”交相輝映,為此次峰會點亮異彩。

(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中俄戰略協作高端合作智庫辦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