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紀委網站消息,今日,四川省紀委通報六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1.自貢市貢井區牛尾鄉中咀村黨支部書記魏成江亂收費問題。2016年,在採集易地搬遷戶及貧困戶危房影像資料過程中,魏成江私自收取17戶貧困戶20至70元不等的費用,共計710元。魏成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退還貧困戶。
2.瀘州市納溪區合面鎮新設村黨支部原書記楊洪群違規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2013年至2016年,楊洪群以自己名義填報危房改造申報資料,並用新建的村辦公室圖片作為改建後危房圖片,套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共計8500元,其中7500元轉入該村集體賬戶,1000元用於個人開支。楊洪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退回村集體賬戶。新設村將套取的危房改造補助款8500元退回合面鎮財政所。
3.旺蒼縣龍鳳鎮中華村原村主任侯軍騙取低保補助資金等問題。2009年至2016年,侯軍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其母親辦理農村低保,騙取低保補助金共計7196元。此外,侯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5·12”地震災後農房重建款1.94萬元,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開支。侯軍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4.康定市麥崩鄉下火地村黨支部書記張忠貴違規二次分配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下火地村兩委商議,將本應發放給貧困戶的農牧區特困群眾高海拔生活救助金,按照一般農戶500元、貧困戶800元的方案進行二次分配。2016年,張忠貴按照方案分配了救助金,侵害了貧困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張忠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分配資金被收回,按照規定標準發放給貧困戶。
5.丹棱縣丹棱鎮板橋村村主任張崇文扶貧開發建檔立卡違紀問題。2014年,張崇文在協助丹棱鎮黨委、政府開展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過程中,沒有對貧困戶人選進行公示,也未對落選貧困戶人選做好解釋工作,導致群眾對該項工作産生質疑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張崇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鄰水縣龍橋鄉護林村原村主任劉昌華騙取低保補助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護林村在低保評定工作中,未經民主評議而直接確定低保對象,騙取低保補助資金945元作為該村2組集體收入。此外,2016年,護林村在實施移民後扶資金項目過程中,未按規定公開重大事項,侵犯群眾的知情權。劉昌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騙取的低保補助金退回龍橋鄉財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