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進一步規範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行為,今(5)日,重慶市教委公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行為的通知》,針對目前招生入學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重申了紀律,其中包括嚴禁組織“小升初”招生考試、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向社會宣傳本校高考、中考排列名次等等,今年下半年,還將通報43所市級“小升初”重點監測學校的監測情況。
具體來看: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堅決貫徹教育部和市教委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相關政策規定,禁止違規提前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採取“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方式安排入學,個別入學矛盾特別突出的地方可以實行“多校劃片、隨機派位”的入學辦法。
公辦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收取擇校費、捐資助學費、保證金等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密集的區縣按照有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確保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
嚴禁組織“小升初”招生考試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要嚴格落實免試入學政策,嚴禁組織直接或變相的招生考試;嚴禁利用培訓機構及其他仲介機構選拔生源;嚴禁將奧數等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小升初”入學依據;嚴禁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跨範圍招收小學畢業生;嚴禁與招生有關的各種利益輸送行為;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參與有關培訓班活動。
全市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準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
各義務教育學校不準以特長班、重點班、實驗班、課改班、快慢班、小班等任何名義分優差班開展招生工作。
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引導學校採取面談、電腦隨機派位等方式招生。
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
全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按照經市教委核定的辦學規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按照規定錄取新生。
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擅自擴大指導性計劃,提高收費標準;
嚴禁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和以任何方式向社會宣傳本校高考、中考排列名次;
嚴禁學校利用媒體、宣傳車、懸挂橫幅等各種形式宣傳炒作高考、中考升學率和高考、中考狀元;
嚴禁以任何方式強行分流或勸退學習困難學生;
嚴禁違反規定預錄學生、收取費用;
嚴禁在指標到校生推薦錄取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暗箱操作;
嚴禁在媒體公佈錄取的學生名單;
嚴禁違規跨區域組織“掐尖”招生考試,以金錢、物質、為學生親屬安排工作以及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市教委方面表示,要嚴格學籍審查,對“小升初”和高中階段所有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註冊學籍,並全市通報。
同時,要加強對43所市級“小升初”重點監測學校的動態監管,每三年一個週期,2017年下半年在全市通報監測情況。
此外,對有違反招生紀律的區縣和學校,實行責任追究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切實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依法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