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林資料圖
禁毒鐵軍的“掌門人”
在偵辦“2014.6.8”特殊人群販賣毒品案件期間,專案組安排趙林同志與其他四名隊員,押解“嫂子”易某到雲南邊境孟連與入境毒販進行控制下交易。
夜間,在險象叢生的山路穿行14小時後,趙林化裝成易某的朋友,押解“嫂子”入住孟連鴻鑫客棧。意外的是,易某因心理壓力較大擔心遭報復不想再配合工作,此時境外毒販也臨時提出要等夜間在邊境一手錢一手貨交易。接到這個電話,趙林暗自思量:孟連縣城緊靠中緬邊境,一旦有陌生人入住,很快滿城皆知,難道是毒販已經獲悉有生面孔到來?如果真是這樣不但偵查工作難以順利開展,提出邊境交易也許就是毒販報復警方而設下的陷阱。
想到這裡,趙林不禁渾身冒冷汗,他靈機一動,稱手機沒電了,迅速將電池取出,仔細分析回顧。在斷定對方只是在試探後,趙林以自己攜帶大量現金不便一個人前往邊境為由與對方開展巧妙週旋,幾經談判,對方最終同意前來客棧交易。經過幾番與毒販的週旋,趙林終於取得了他們的信任,促成了交易。
交易結束的瞬間,趙林剛準備不動聲色向週邊偵查員發出抓捕信號時,發現信號發射器出現了意外,眼見毒販就要離開控制範圍。緊要關頭,趙林處變不驚,藉故送別,用手搭著毒販肩膀慢慢走向門口,不經意地向週邊偵查員打了一個手勢。這時,偵查員衝上去將該毒販和他一併抓獲,當場繳獲毒品12塊,凈重4.1公斤。當毒販被帶上手銬後,趙林這才擦了擦一頭的冷汗。
無限忠誠的“領誓人”
在每次貼靠偵查任務中,趙林都要經歷一場正義和邪惡的較量,面對無數次的誘惑。要想取得毒販信任,既要做到不能暴露,還要表面裝作和對方惺惺相惜。在與毒販交往期間,對方有時會臨時性邀請參加一些活動,如吸毒、泡吧等,一味的拒絕會引起對方的懷疑甚至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參加禁毒工作的幾年,趙林所接觸的那些毒販,他們一天的零花錢要比他一年的工資高幾倍甚至幾十倍,以至於“8.26”專案中的逆用人員楊某被趙林廉潔和敬業精神觸動後説道:交易的時候我把他們帶來四十多萬元塞到床下,你們警察想要多少隨便拿,拿多少我都不會對外聲張,你們太辛苦了。趙林笑著回答:“有很多毒販在落網後為獲取自由,曾開出上百萬的價錢讓我睜只眼閉只眼,我都拒絕了,還在乎你這幾十萬嗎?你不會明白我們堅持的信念。”
對事業忠誠,對家人愧疚,為百姓平安。在一次次事業與家庭的抉擇中,趙林的情感天平始終傾斜前者,懷家於心底,一年365天,長年的“野外作業”,平均每月有20余天在外出差,忙碌起來甚至幾個月不能回一次家,幾天幾夜不能睡上一個囫圇覺,陪家人的時間更是少之又少。由於神經長時間處於緊繃狀態以及超勞飲水過少等原因,趙林患上了神經衰弱和腎結石、腎絞痛,只有回到家,他才能睡上個安穩覺。對他而言,在家休息、黃金長假是“奢侈品”。
由於成績突出,趙林同志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4次,2014、2015年連續被雲南省禁毒委授予邊境地區公開查緝比武、全省重點線路查緝比武先進個人,因成績突出於2016年被授予全國青年五四獎章。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趙林經常説,對於未來禁毒工作的坎坷,要時刻恪守作為一名人民警察的本分,在任何艱難險阻面前,要時刻牢記“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只有忠誠於事業、對群眾無微不至,才能對得起臂膀的肩章和頭頂的警徽。(責編:于曉丹 / 線索來源: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