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四川開始實行豐水期居民生活電能替代電價。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實施以來,首次打破階梯電價制度。
當前居民階梯電價
第一檔電量180千瓦時及以下,電價0.5224元/千瓦時
第二檔電量為181千瓦時至280千瓦時,電價0.6224元/千瓦時
第三檔電量為281千瓦時及以上,電價0.8224元/千瓦時
試行豐水期電能替代電價後
第一檔電量180千瓦時及以下,電價0.5224元/千瓦時
第二檔電量為181千瓦時至280千瓦時,電價0.4724元/千瓦時
第三檔電量為281千瓦時及以上,電價0.6224元/千瓦時
以月用電量240千瓦時的家庭為例,按目前的階梯電價計算,電費為131.37元;而執行豐水期居民生活電能替代電價後,電費只需122.37元;比以前節省9元。
以月用電量340千瓦時的家庭為例,按目前的階梯電價計算,電費為201.61元;而執行豐水期居民生活電能替代電價後,電費只需174.61元;比以前節省27元。
省發展改革委資源環境價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引導居民合理用電,樹立節能意識考慮,階梯電價的精神是用電量越大,電費越高。然而,目前四川電力相對過剩,且80%都是清潔能源,棄水電量逐年增加。與其讓水白白流掉,不如多鼓勵清潔能源消費。社會各界關於階梯電價政策調整的呼聲越來越高。2016年全省居民生活用電量392.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2%,成為我省重要的電量增長點。為進一步擴大居民電力消費,鼓勵居民多用豐水期余電,緩解豐水期棄水壓力,今年將探索在居民生活用電領域推行電能替代和實施富餘電量政策。
近日,四川出臺《2017年度推進電力價格改革十項措施》,試行豐水期居民生活電能替代電價。在不改變國家現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制度基礎上,自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對四川電網 “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試行電能替代電價。其中:月用電量在181千瓦時至280千瓦時部分的電價下移0.15元/千瓦時,月用電量高於280千瓦時部分的電價下移0.20元/千瓦時,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代購豐水期富餘電量的方式實施。現行居民低谷時段優惠電價、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免費用電基數等政策保持不變。(記者 李欣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