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6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四川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如下:

1.平昌縣雙鹿鄉衛生院院長楊志宏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5年至2016年,楊志宏安排或同意工作人員購買香煙用於公務接待,共花費1.7萬餘元,並以印刷費等名義在單位報銷。楊志宏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南充市順慶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汪勤修違規使用公車等問題。2015年1至5月,汪勤修因私事3次違規使用單位公車到成都,並違規報銷費用共計7550元。汪勤修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3.鹽邊縣桐子林鎮黨委原書記麥濤等人公款國內旅遊問題。2015年8月,麥濤和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李賓不按計劃參加培訓,借機遊玩,分別報銷機票、車船費等費用6265元、5295元。2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公款旅遊費用由個人承擔。(四川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