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帶女兒綁架 受審稱“把孩子害了”

負債父親與16歲女兒合謀綁架女兒的朋友,勒索300萬元;受審時後悔“連累了女兒”

庭審中,法警向黃某出示其綁架時用的繩子、布條、膠帶等作案工具的證據照片。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昨天上午,被指控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和綁架罪的黃某在朝陽法院受審。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黃某為還外債,綁架了自己女兒的朋友,而他16歲的女兒則充當了這起綁架案的“幫兇”。

因黃某的女兒尚未成年,根據法律規定不公開開庭審理,黃某和女兒分開起訴並受審,其女兒已于日前不公開受審。當庭認罪的黃某庭後表示,他一想到女兒的前程就後悔不已,“是我害了孩子,希望她出來後能忘掉這段黑暗的經歷”。

父親受審認罪為女兒開脫責任

昨日上午,身著黑色T恤、手臂文著圖案的黃某被帶進法庭受審。據介紹,1980年生的黃某初中文化程度,案發前無業,還曾因犯信用卡詐騙罪受到過處理。此次,黃某被指控信用卡詐騙罪和綁架罪兩項罪名。

據檢方指控,去年9月17日淩晨1時許,黃某與其16歲的女兒小麗(化名)預謀後,在朝陽區窯洼湖橋邊五彩繽紛歌廳門口,由黃某冒充黑車司機對17歲女孩小沈實施綁架並對其進行毆打、恐嚇及電擊。

後黃某駕車先後將小沈帶至河北燕郊市諸葛新村小區事先租好的房間、及其原籍山西省運城市解放北路一小區底商實施關押,並向被害人家屬索要贖金300萬元。同年9月19日小沈成功被解救。

“綁架罪,認!”庭上黃某幾次表達後悔,在回答公訴人問題時,他一概避開女兒,“她什麼作用都沒起,是我把孩子害了。”

信用卡犯罪中,黃某被指控幫助他人辦理信用卡時,冒領信用卡並透支消費13000元。對此黃某解釋説一開始想通過幫辦信用卡賺取提成,但急於交房租所以冒領透支。

稱欠債被威脅決定“幹一票”

“好好改造,早點出來!”庭審結束時,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黃某60多歲的母親,朝被帶離法庭的兒子大喊了一聲,然後捂臉痛哭。

“我犯罪前有了邪念,想得太少,沒想到連累了女兒”,黃某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在北京做餐飲生意十餘年,一度有六七百萬元的資産,還準備回老家開KTV,結果因為結交了不好的朋友、賭期貨連帶生意虧損,一共賠了上千萬,除搭進自己全部積蓄外,還欠了數百萬元外債。

黃某稱,案發前他因為無法償欠債,遭遇人身威脅,於是決定“幹一票”還錢,“所有跟我有犯罪想法的人,一定要先想想家人,然後踏踏實實做人”。

檢方建議以綁架罪對黃某量刑10年至13年、信用卡詐騙罪量刑六個月至1年。黃某的辯護人也作了罪輕辯護。

另據了解,作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麗在日前受審時表示認罪。檢察機關認為女孩未成年,建議法院對女孩從輕減輕處罰。

昨日,黃某在法庭上受審時流下眼淚,稱對不起被自己“拉下水”的女兒。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案件將擇日宣判。

- 案情

父親“活不下去” 女兒決定幫忙

16歲的小麗歸案後稱,父母2001年從山西來京做面點生意,自己從小生活在北京,家庭條件也不錯。直到2015年父親黃某生意失敗,和母親還離了婚,她和小自己4歲的弟弟被分別判給父母,但都一直跟著奶奶生活。

小麗説,案發前一週,黃某突然問有沒有有錢的朋友可以綁架,但被自己拒絕。黃某還翻出了她的微信朋友圈,詢問小沈的家庭情況。“我爸爸跟我説你就約她出來就行,別的甭管。”

案發前一天,黃某再次向小麗提起綁架的事,“爸爸快活不下去了,説你還有弟弟呢!”被説動的小麗決定約出小沈,並和父親約定相互之間假裝不認識。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17歲的被綁架女孩小沈,家庭條件優越。去年夏天,父親將她送到北京讀一個輔導班。學習之餘,小沈和朋友經常出入酒吧、KTV等場所,並在酒吧認識了小麗。

小沈事後回憶説,身高168釐米的小麗一口京腔,兩人很快成為微信好友。去年9月16日晚,她們在朝陽區垡頭的一家KTV唱歌,之後意猶未盡又準備去工體的酒吧。

“KTV門口有輛麵包車,司機喊打車嗎,我看那車特別破,不想打。但當時下雨,就上去了。”小沈説,在車上她打開百度地圖後發現,這輛車正在向工體的反方向開去,而且越開越偏僻,司機的解釋是還有另一條路去工體。

10分鐘後,司機突然停車,下車開門試圖拽她出去,小麗則打開另一側車門,拉著她就往車外跑。司機轉而追上,三個人扭打在一起。“我踹他,小麗在一旁拉架,那司機突然拿出電棍電擊我”。

隨後,小沈和小麗一起被帶上車,小沈看到小麗被捆綁,還用透明膠粘住嘴,自己也被矇住雙眼捆住手腳,被拉到了河北省燕郊的一個居民樓裏。

女兒看管人質 父親勒索贖金

黃某綁架得手後,先讓小沈錄了段錄音:“爸爸媽媽我被綁架了,你們拿錢來贖,千萬千萬不要報警,否則我就活不了了”。在他詢問小沈家庭情況後,臨時索要贖金300萬。在給小沈蒙上雙眼後,黃某讓女兒小麗負責看管。

這時,小沈的父母已經和女兒失聯一天,在接到黃某電話後,由於難以分析錄音中的聲音是否是女兒的,他們一度懷疑會不會是詐騙電話。在和黃某的通話中,小沈的母親向對方要求“再聽聽女兒聲音”。

隨後,黃某給了小沈一個紙條,讓她照著念給父母,告訴他們“千萬千萬別報警”。

不過在預感到小沈父母已經報警後,黃某臨時決定去山西運城,“那裏是老家、地熟,也好躲藏,而且我也不想牽連我女兒。”

在運城,黃某聯繫到了自己的現任妻子,並住進了妻子租來開培訓班的門臉房。當時被矇住眼睛的小沈回憶稱,她感覺自己被帶進一個封閉的空間,揭開了眼罩後,發現一屋子都是桌椅板凳,黃某讓他在墻角坐著,看管著她。

隨後警方趕到將黃某控制,成功解救小沈,小麗亦歸案。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