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午,湖北宜昌市西陵交警大隊的民警正在至喜長江大橋上執勤,突發發現離執勤點50米處,一輛灰色小轎車停車下了一個人。民警對其進行攔截,發現該車竟是一輛“高倣”教練車!

當日11點18分許,一輛灰色小轎車沿著至喜長江大橋由點軍往城區方向駛來。在離民警執勤點100米處車輛停住了,下來一位女士後,車輛繼續行駛。民警將其攔下,發現該車是一輛藍牌私家車,但車身卻印有“C1型”、“教練車”、“PA”等教練車標誌和駕校品牌標誌,副駕駛室還安裝了副剎,完全是一輛“高倣”教練車。

據駕駛人向某説,他是點軍某駕校的教練,剛剛載著5名學員練完科目三準備回場地,看到橋面有警察,趕緊停車下了一個人企圖矇混過去。

西陵交警大隊至喜長江大橋中隊中隊長王雪峰介紹,將普通民用車改裝成教練車,需要先向交管部門申報,申報批准後才能拿到教練車牌,再對車輛進行改裝。非法改裝的車輛,上路是很不安全的。同時,教練車之所以挂專用黃色牌照,就是為了能提醒周圍的行人和駕駛員,應該離遠一些,而這些車都挂著民用牌照,由學員駕駛上路,無法提醒市民和車輛注意,存在很大安全隱患。另外,私家車加裝使用副駕剎車,而改變了機動車的原有結構,還涉嫌交通違法。

目前,民警已將車輛依法扣留,對駕駛人和學員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學習駕駛人使用非教練車上道路駕駛的,罰款200元;使用“黑教練車”教他人學習駕駛,屬於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處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罰款500元;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停車,罰款10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