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哪些任務亟待完成?

——多措並舉,出臺具體措施時間表

中新網記者發現,在部署此次強化督查工作的時候,環保部要求,通過督查,抓實、抓細、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大氣十條》、《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

其中,日前發佈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品質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並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並提出了多個具體措施的時間表。

例如,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天津、河北及環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鐵路運輸,禁止環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等。

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傳輸通道其他城市,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等。

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裝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兩台(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加快推進京津冀地區電子標識試點,加快遙感監測設備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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