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劉紹忠、鄭維川、江普生同志辭職的決定

(2017年3月31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會議通過)

因年齡原因,劉紹忠、鄭維川、江普生同志申請辭去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劉紹忠、鄭維川、江普生同志辭去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並報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