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流通改革作為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被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而作為流通改革的探索之一,國務院在2月初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産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推進“網際網路+藥品流通”。更早的1月底,國務院印發《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取消“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臺除外)審批”。
“網際網路藥品交易在我國探索了近20年,相對於其他網路購物而言,進展不快,這些鼓勵措施很有積極意義。”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名譽會長、專家委員會主任于明德指出。
作為藥品流通中與公眾生活最直接相關的一環,網路售藥如何安全地駛入快車道?
網際網路售藥降低流通成本
網際網路和藥品的結合,不僅僅是方便購藥的問題。“網際網路可以給藥品流通帶來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于明德談及上述新政時説。
藥品的畸形售價,很大一部分緣于流通環節的混亂。長期關注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分析認為,我國藥品流通企業多、散、小,企業與企業、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流通環節層層加價和流通秩序混亂,一定程度上導致藥品價格虛高、吃藥品回扣等現象。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胡善聯介紹,我國藥品的流通費率一般在7%左右,而美國一般在1%到1.5%。
《意見》中提出的“網際網路+藥品流通”,是從整個藥品流通行業改革的角度出發作出的決定。“目的是通過網際網路把全國藥品市場打通,對接和共用藥品資訊,推進醫藥流通産業結構優化。”胡穎廉認為。
國務院醫改辦相關負責人在解釋《意見》出臺的初衷時表示,與規範醫藥代表等政策一樣,推進“網際網路+藥品流通”也是為了降低藥品虛高價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第三方平臺須承擔更大責任
促進流通的同時,監管的難度將會加大,尤其是與公眾用藥安全直接相關的網路售藥環節。
網路售藥在我國起步不晚。1998年,上海第一醫藥商店開辦了國內首家網上藥店。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國共發放《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916張,擁有網上藥店649家。在網路購物飛速發展的今天,這個速度並不快。
網際網路交易如何能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這是人們對網路售藥最大的擔憂。近年來,監管部門查獲的假藥大案,不少都是以網際網路作為重要銷售渠道,消費者對網售藥品的投訴舉報數量也顯著上升。
“目前,企業到企業的流通,比較讓人放心。大家更關心面向消費者的交易。”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説,開展網路售藥必須要有實體店,且做到責權一致,公眾權益才能受到保障。
在面向消費者的網路藥品交易中,第三方平臺的風險更難把控。“像一些大型藥品經營企業自建網店,直接面對消費者,其物流、資金流、資訊流是點對點的、雙向的,相對可控。如果有第三方的參與,這幾個‘流’是割裂的,變得更複雜。而且,第三方平臺流量很大,一旦發生藥品安全事件,危害很可能是跨區域的、全局性的。”胡穎廉説。
政府對推動網路售藥發展仍有一種謹慎的信心。《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分為A證(第三方平臺交易)、B證(企業與企業交易)、C證(企業面向個人交易)。國務院最近取消“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企業(第三方平臺除外)審批”,即以後只有涉及第三方平臺的A證才需要審批。這並不意味著監管在放鬆,在取消B證和C證審批的同時,國務院要求這些獲證企業建立網上售藥監測機制。
“但網路藥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到底扮演什麼角色?承擔什麼責任?風險如何防範?這些還需要更加明確的規定。目前第三方平臺對於網售藥品安全的保障作用並未體現,因此總的思路是平臺必須擔負更大的責任。”胡穎廉説。
于明德認為,不存在絕對的安全和零風險。第三方平臺確實需要加強監管,但怎麼把風險控制到最小,需要在具體實踐中摸索和完善,應鼓勵社會大膽嘗試。
執業藥師要跟上
網路售藥的另一個阻力是藥事服務的短缺,網上處方提交、執業藥師指導等問題尚未有效解決。
“很多國家對網路售藥都採取謹慎態度,並非完全放開。”吳湞強調,藥品的特殊性在於,消費者購買使用時需要專業的用藥指導,否則就會出現一些不良後果甚至藥害事件。
目前,消費者在網上能買到的藥品只限于非處方藥。處方藥是否可以上網交易,一直爭議不斷。2016年10月,國家發改委發佈《網際網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第一批,試行版)》的徵求意見稿,規定“不得採用郵寄、網際網路交易等方式向公眾銷售處方藥”。
“國外少數國家之所以敢放開網路售藥,那是因為他們的藥事服務很發達。但在我國,一些實體藥店都看不到真正的藥事服務。”胡穎廉説。
截至2016年,我國擁有註冊執業藥師34萬人,零售藥店45萬多家。也就是説,幾乎四分之一的藥店沒有配備執業藥師。《意見》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依託現有資訊系統開展藥師網上處方審核、合理用藥指導等藥事服務。但沒有專業的藥師,何談專業的藥事服務。
“執業藥師相當於藥品安全治理的‘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建好了,網路售藥才能做好。”胡穎廉認為,執業藥師的問題沒有解決,網售處方藥不宜放開。
據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梁萬年介紹,我國將以立法的形式來加快執業藥師隊伍的發展。“全國人大已經把藥師法列入立法計劃,國家衛生計生委正式啟動了藥師法立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研究,進行前期調研準備。”
于明德則認為,在加快執業藥師發展的同時,可對網售處方藥進行試點探索。“只有真的做起來了才能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不能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