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21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梁建強

非法出售考試試題、暗中操作“槍手”替考、利用無線電器材作弊……部分涉2016年研究生考試泄題案的犯罪嫌疑人,21日在湖北省公安縣人民法院受審。據了解,這是我國刑法修正案(九)關於作弊入刑規定施行以來,首起大規模有組織的考試舞弊案件。

印刷點試卷被偷拍 研究生考試遭泄題

此次受審的13名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涉及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提供出售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三項。這也是作弊入刑後首次有犯罪團夥同時涉及三項罪名。

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首日,一份英語試題答案開考前已在網路中流傳。事後,經公安機關及教育考試部門等確認,考研遭泄題。

“在此之前,我們已經掌握了關於考試舞弊的一些線索。”湖北荊州公安縣公安局偵查中隊中隊長肖可告訴記者,2015年12月初,湖北公安機關了解到,多名嫌疑人準備通過“槍手”替考,以及利用無線電作弊器材發送答案等方式實施“助考”犯罪。

通過追蹤相關線索,武漢一教育諮詢服務部負責人王某具有較大嫌疑。2015年12月26日研究生考試首日,公安機關將正在通過無線電設備發送答案的王某當場抓獲。

“當時,王某的電腦螢幕上顯示著答案資訊。窗臺上,還有一台正在運轉的作弊用無線傳輸設備。”肖可説。

通過前期掌握的考生名單,專案組在附近考點查獲作弊考生9名,收繳用於接收答案的作弊設備9套。

9名作弊考生交代,他們均來自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詹某的培訓班。警方調查發現,詹某與王某存在合作關係,雙方協商由王某向這批考生發送作弊答案。

考試結束3天后,詹某迫於壓力,在武漢投案自首。

王某、詹某的答案究竟是如何獲得的?專案組辦案人員介紹,通過進一步深挖相關資訊,找出了試題泄密源頭。原來,來自河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借助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通過一處試卷印刷點的內部人員偷拍了試卷。隨後,相關試卷內容被洩露給了王某、梁某某、詹某等考試舞弊團夥。

案件涉及16省區市考生 形成完整作弊産業鏈條

荊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偵查大隊教導員周方傑介紹,在王某落網的同時,抓捕二組于考試當天趕赴設在武昌某大學8號樓的王某的公司,當場查獲研究生考試培訓協議、考生資料、賬本及辦公電腦等證據。

此外,抓捕三組在武漢一考點中,現場查獲作弊考生13人,並在部分考生身上查獲記載有考試答案內容的夾帶,從考生住處收繳用於接收答案的作弊設備12套。

深入調查後,警方了解到,除了涉及抄襲,犯罪嫌疑人中還有人涉嫌“槍手”替考。考生盧某,在考試當天由嫌疑人李某代考。案發後,盧某向警方自首。

除此之外,湖北警方還在湖北十堰市一考點查獲多名作弊考生,從武漢抓獲犯罪嫌疑人侯某、梁某、胡某、陳某、魏某。

周方傑告訴記者,犯罪團夥之間及內部分工明確,基本形成一個竊題、傳題、解題、招生、培訓、組織作弊、替考的完整産業鏈條。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間,在公安部指揮下,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三級警方組成的聯合專案組先後查獲一批嫌疑人以及參與作弊考生,涉及全國16個省(區、市),成功破獲這起組織結構龐大、關係錯綜複雜的作弊大案。

犯罪團夥涉及三項罪名 13名嫌疑每人平均當庭認罪

21日,部分涉2016年研究生考試泄題案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在湖北省公安縣人民法院受審。此次審理共涉及13名犯罪嫌疑人,多為“80後”“90後”,均當庭認罪。

公訴機關在法庭上指控,王某、詹某、魏某等9人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犯罪嫌疑人胡某、陳某2人涉嫌非法提供出售試題、答案罪,犯罪嫌疑人盧某、李某2人涉嫌代替考試罪。

記者獲得的資訊顯示,13名犯罪嫌疑人中,除出生於1979年的盧某外,其餘12每人平均為“80後”或“90後”。其中,“80後”9名,“90後”3人,年齡最小的呂某出生於1997年。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同時,“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1日下午,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式,13名被告均當庭認罪。法庭未當庭宣判。

教育考試部門及公安機關透露,所有涉案考生也已被鎖定資訊,均將依法依規受到應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