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購物的興起,“職業打假人”這個備受爭議的群體開始轉戰網路,並呈現出專業化、集團化的新趨勢。而對於假貨氾濫這個電商“頑疾”來説,職業打假人能否成為其“終結者”?

網購成職業打假新“戰場”

“過去一年職業打假人投訴舉報網路交易商品的案件達到140多起,幾乎是成倍增長。”湖南長沙市某基層工商局網監科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現在主要的精力就是處理“網路打假”案件。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職業打假人”進入公眾視野並迅速發展為一個龐大的群體。而如今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網路購物興起,職業打假人的“戰場”也由線下實體店擴展到了線上電商平臺和網店。

根據河南省工商局的不完全統計,2015年至2016年8月,全省12315系統接到職業投訴舉報16299件,佔投訴舉報總量的比例達14.3% 。其中,針對電商的職業打假人越來越多,索賠金額越來越大。

據介紹,在網路購物領域,投訴舉報內容主要集中在誇大、虛假宣傳方面,包括商家使用“最”字類的絕對化用語、普通食品宣傳治療功效等,針對假冒偽劣等商品品質的問題較少。特別是2015年9月實施的“新廣告法”加大了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懲治力度,這成為職業打假人的有力武器。

“可以防癌和治療相關疾病”——2016年5月,湖北武漢的一位職業打假人,在網上看到一款“成人羊奶粉”打出這樣的宣傳語。於是,他大量購買了該産品,總金額4600多元。據他所説,經過使用後,發現産品並不能防癌,認為構成了欺詐,於是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長沙市一家主要經營食品、保健品的網店老闆曹先生最近連續遭到兩起投訴,他認為這都是職業打假人所為。曹先生説,網店裏售賣的紅棗産品本身沒有品質問題,但之前在廣告語裏聲稱有“美容養顏”功效,被人抓住了把柄。

“集團化”出擊

“雙11”號稱索賠千萬

根據工商部門的分析,職業打假人的主要特點是,知假打假,以索取高額賠償和獎勵為目的,熟知相關法律和流程,往往對商品不同種類反覆投訴,對某一商家多次投訴。

上述網路交易監管部門負責人説,職業打假人呈現出“集團化”的趨勢,他們通過QQ群、微信群聯動,發現某公司、某産品有虛假宣傳等問題,就會全體出動。從一些投訴信件中可以看出,購貨人和投訴人的名字、電話資訊不一致,説明他們內部有著明確分工。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記者搜索一些“職業打假人”的名字,有的涉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達數十個,被起訴的商家遍及全國各地。一位知名職業打假人設立了專門公司,去年“雙11”期間準備了100萬元資金搶貨,號稱要索賠1000萬元。

近日有媒體報道,某職業打假人經過10年的發展,形成了包括律師在內的近20人打假團隊,在北京、天津、鄭州、廣州、重慶、成都等6個城市設有辦事處,在這些地方租用倉庫存放問題商品。從線索蒐集、問題認定到購貨、索賠,工作人員分工細化。

勝率80% 職業打假仍存爭議

記者了解到,部分職業打假人出現了異化,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實。比如,有的所謂“打假人”用蘸有特殊藥水的棉布將商品的生産日期擦去,又通過針扎孔往麵包裏塞頭髮,以此向商家索賠。

有著“湖南王海”之稱的喻暉,從事專業打假已有21年時間。對於當前打假群體的亂象,喻暉認為,一些人採取詐騙、敲詐等違法違規手段,不是真正的打假維權。打假人的行為必須在法律範圍內,這是“底線”。

這些“造假打假”者把本來就充滿爭議的職業打假人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多位接受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職業打假人是以營利為目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消費者,他們對於打擊假冒偽劣和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職業索賠行為佔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資源,給正常的市場監管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

不過,在喻暉等專業打假人士看來,社會上對“打假人”更多的是誤解,比如批評他們高額索賠、和商家“私了”,其實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正當權利。

“首先是産品有問題,才會有打假行為。”湖南驕陽律師事務所民商部主任王飛鵬認為,不能因為職業打假人的身份或者其目的不單純,就否認他們是消費者。實際上,職業打假人是政府監管力量的有力補充,應當鼓勵他們發揮積極作用。

一家法律服務機構近期發佈的報告顯示,通過分析7000余份上網公開裁判文書,在牽涉職業打假爭議的案件中,80%以上職業打假人的主張獲得法院支援。

值得關注的是,2016年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將“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排除在消法保護的範圍之外。

這一“排除性”規定會否最終落地,將很大程度上決定職業打假人的未來生存空間。據了解,一些職業打假人開始考慮如何轉型。

湖南省工商局網路交易監管處副處長陶健認為,“職業打假人”只是俗稱,還是要儘快在國家法律層面予以明確界定,以利於依法行政。對於企業經營者來説,則要加強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對産品存在的問題不能抱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