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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野主播”是否涉嫌違法?

獵捕三有保護動物達一定數量,獵捕者要擔刑責

新京報記者觀察到,“打野直播”中至少出現了使用電子誘捕裝置、獵套、獵夾、夜間照明行獵、搗毀巢穴等獵捕方式,且有主播並未持有相關狩獵證。捕捉的動物中,也不乏三有保護動物。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電子誘捕器等捕獵工具被明確禁止。其次,獵捕三有保護動物達到一定數量,獵捕者要承擔刑事責任。此外,對於非國家保護動物,個人也需獲得相關的狩獵證才能進行獵捕。如果違反這些規定,那麼打野者涉嫌違法。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提到,竹鼠是較為珍稀的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6條規定“不得虐待動物”,因此應追究虐待竹鼠的“打野主播”的責任。其次,直播虐待行為明顯存在牟利性質,屬於違法所得,應當予以收繳。此外,獵捕保護動物數量到了一定程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常紀文認為,此類打野直播應該終止。“不止是對國家保護動物或者三有保護動物,就算是一般動物,從道德上來説都不對,這是一種非常殘忍的行為。”他説,根據具體情況,此類直播還可能觸犯教唆罪。“直播過程就是一個教唆的過程,教人怎麼獵捕,如果確實用禁止工具獵捕達到一定標準、觸犯相關法律,屬於犯罪。”

“打野直播”平臺是否擔責?

接到違法行為投訴後,平臺應停止、下架相關節目

捕捉野生動物的視頻,是否能在網上直播?記者致電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12377,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則涉嫌違法,如果是普通動物,可以不良資訊為由向平臺舉報。

平臺如何管理此類視頻?鬥魚直播工作人員表示,直播戶外打野,主播需先在當地林業局或公安局取得相關許可證明,然後向平臺報備,否則超管將進行提醒。

虎牙直播規定,禁止捕捉、虐待、殺戮、食用,或者售賣受國家法律保護的野生動植物;抓捕合法動物時,主播需對自身安全負責。工作人員稱,只要沒有虐待行為,直播捕捉普通動物沒有問題。

熊貓直播的規定與此相似,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捉到保護動物要馬上放生,普通動物可以不放,不能出現宰殺現象。

韓驍律師表示,對於直播虐待野生動物、珍稀野生動物、保護動物等違法行為,網站在接到投訴後,應停止、下架相關節目,阻止違法行為進一步傳播。如果網站存鼓勵行為,可能與主播形成共犯關係。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資訊明顯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內容的,應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否則將由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由發證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對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由備案機關責令關閉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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