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湖北2月27日訊(記者 王振華 通訊員 朱華剛 李莉)2月24日,湖北宜昌市西陵交警在整治摩托車交通違法中,查處一起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名駕駛人竟是右上肢前臂缺失的殘疾人。

24日9點27分許,一男子駕駛一輛紅色兩輪摩托車沿著大學路向三峽大學北門駛來,民警將其攔下進行檢查,發現男子右手臂衣服空蕩蕩的,竟是前臂缺失。

從男子口中得知,男子多年前在工廠被機械所傷,失去了右上肢的前臂。為了生存,男子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從事送快遞的工作。

“我是殘疾人,你們應該照顧我!”男子振振有詞地巧言遮辯。

窯灣中隊民警談衛華介紹,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方可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雙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該車已被民警依法扣留。

相關連結: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有五類殘疾人可以駕駛機動車。允許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殘疾人,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允許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允許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合格標準(兩耳分別距音叉50釐米能辨別聲源方向)的人員,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在允許殘疾人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同時,如何保障殘疾人的出行安全尤為重要。規定明確了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每三年以及駕駛證期滿換證時,應當進行一次身體條件檢查;一定要使用規定車型;在車身前部和後部設置專用標誌;由專門機構或專業技術人員安裝和拆卸輔助裝置;聽力障礙的駕駛人在駕駛車輛時應當佩戴助聽設備。

  “推進殘疾人駕駛汽車工作既涉及滿足殘疾人駕駛汽車的需求問題,又涉及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問題,必須在準備充分、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推進。”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下一步,公安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上肢、聾人等殘疾人駕駛汽車可行性的調研、論證,根據下肢殘疾人駕駛汽車政策實施情況,進一步推動殘疾人駕駛汽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