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呼和浩特2月9日電 (記者丁志軍)“百億元的項目,3個月就簽下了合同。”一家園林建設公司的負責人點讚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幹部的工作效率。他所説的“百億元項目”指的是八拜湖綜合改造項目,區域內有不少城中村,拆遷是個“老大難”,這次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破解了困局。
“項目能在較短時間內拍板,依靠的是科學決策,容錯機制也給了我們底氣。”負責項目的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相關負責人坦言,“有段時期大家一談工程就躲,審批拖拖拉拉、猶豫不決,現在顧慮少多了。”
容錯,讓機制“活起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將呼和浩特、包頭列為幹部容錯機制探索試點,責成組織部門和紀檢機關聯合研究制定幹部容錯細則,保護幹部擔當幹事。“在推進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一定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在招商引資,推動重大項目、重點工作中,因大膽履職、大力推進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呼和浩特市黨政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規定了11種可以容錯的情形,從制度上解除幹部幹事創業的後顧之憂。
考評問責,讓尺子“嚴起來”。圍繞守住發展底線、生態底線、民生底線三條基本要求,內蒙古各級黨委、政府制定了詳細的考評和問責機制。2016年9月以來,內蒙古相繼開工366個重大項目,總投資7396億元。這些項目均強調責任落實,“誰耽誤進度打誰板子”:扎蘭屯市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力,並在專項檢查時試圖矇混過關,相關幹部因此被調整崗位。
健全容錯糾錯和考評問責機制的同時,內蒙古出臺多種激勵措施,讓幹部“幹起來”。1月中旬,呼和浩特市委出臺《關於激勵幹部敢於擔當攻堅克難的暫行辦法(試行)》,實行選拔任用、考評表揚、實踐鍛鍊、教育培訓等多方面激勵,引導幹部一心一意幹事業、全力以赴促發展。新能源公司負責人王鐵徵看到中央環保督察組對內蒙古相關問題的通報後,一度擔心環評部門忙於整改,而耽誤了公司項目的環評進度。“沒想到審批只用了半個月,工作人員告訴我,他們的問題要整改,但也不能耽誤企業發展。”王鐵徵説。
“營造能做事、多做事、敢擔當的良好氛圍,讓擔當精神成為主旋律。”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主要負責人在多個場合反覆強調,要多培養有棱角、能幹事的幹部,絕不要躲事怕事的“太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