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5 “一帶一路”文化貿易合作
12.“一帶一路”文化貿易拓展計劃
扶持外向型骨幹文化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文化企業圍繞重點領域開展項目合作。開展1000人次文化貿易職業經理人、創意策劃人和經營管理人才的交流互訪。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文化會展推出“一帶一路”專館或專區,支援國內文化企業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參加知名文化會展。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運用好對外文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在文化部“一帶一路”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根據本規劃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強化督促檢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政策法規保障
簽署和落實國際間政府文化合作協定,全面落實國家文化、外交和貿易政策,加強文化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建立和完善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對外文化貿易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引導企業自覺遵守國際法律和貿易規則。
(三)資金保障
完善財政投入機制,設立文化部“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專項資金。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引導社會資本投入“一帶一路”文化發展建設。鼓勵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發揮優勢,探索支援“一帶一路”文化發展建設的有效模式,為“一帶一路”文化項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務。
(四)人才保障
培養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外語嫺熟、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文化外交人才隊伍。加大非通用語人才儲備,引導文化藝術專業技術人才和複合型經營管理人才投身於“一帶一路”文化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一帶一路”文化交流培訓工作,加強“一帶一路”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人才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五)評估落實
建立“一帶一路”文化發展重點項目庫,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總結,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