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16】積極推進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創新

  【2016年度文化盤點系列——文化産業】

作者:武漢大學國家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 傅才武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文化行業逐漸進入結構性調整之始。科技在文化領域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越來越深入。以科技為核心的新興文化業態不斷涌現,公共文化服務、文化傳承保護、文化産業等對文化科技的依賴越來越強。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文化科技可謂解放文化生産力、推動文化體制創新、撬動文化發展的杠桿。

【中國@2016】積極推進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創新

文化科技融合創新,作為數字化和網路化時代人類文化生産組織方式的整合創新,突破了工業社會文化生産、傳播與消費的傳統方式,超越了文化生産和文化消費的在場性、在地性約束,呈現出載體性整合、渠道性整合和平臺性整合的整合創新特徵。以這一標準來衡量,2016年我國文化科技融合創新取得了重要進展。

一是科技在文化領域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文化與科技融合的政策環境日益完善。各個行業出臺的政策、規劃都明確提出了要加強文化與科技融合,強化科技在文化領域中的應用。例如,《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規劃的通知》指出,“以數字技術和先進理念推動文化創意與創新設計等産業加快發展,促進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關産業相互滲透。”《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提出,“應當加強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數字化和網路建設,提高數字化和網路服務能力。”除此,《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的若干意見》《“網際網路+中華文明”三年行動計劃》《國家“十三五”文化遺産保護與公共文化服務科技創新規劃》等,也均為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政策支撐。

二是以科技為核心的新興文化業態初具規模,産業潛力進一步釋放。從大數據的應用,到雲平臺的搭建;從3D列印的推廣,到VR、AR技術的應用探索,文化科技的融合創新已經成為文化産業發展的核心支撐。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路司網路視聽節目備案庫數據顯示,2016年1月1日-11月30日,視頻網站備案的網路劇為4430部,共計16938集,微電影、網路電影總計4672部。《2016年中國遊戲産業報告》表明,2016年中國網路遊戲市場規模為1655.7億元,同比增長18%。其中,移動遊戲銷售收入達到819.2億元,同比增長59.2%,成為份額最大的細分市場。彈幕電影,成為電影消費、娛樂的新時尚,消費者的體驗方式由“人與作品的互動”向“人與人的互動”轉變。除此,2016年還被稱為中國虛擬現實元年、中國網路直播元年,市場規模可觀。

三是現代科技在文化保護和傳承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3D、4D、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技術的應用,突破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和傳承的瓶頸,帶動了文博産業的發展和繁榮。文物展覽打破了傳統的陳列模式,擺脫了以往的沉悶氛圍,通過各種新形式進行展品內涵的解讀和文化資訊的傳播,創造了更具交互性、沉浸式和個性化的用戶體驗。換句話説,數字技術、網際網路技術、資訊技術已經成為文物保護的新工具和新方法,實現了各類優勢資源的有效整合,提供了一個世界範圍的合作機會。

四是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將改變傳統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模式。數字化、資訊化、共用化等,成為當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主要特徵。沉浸式、體驗式、互動式、參與式文化服務,打破了傳統的公共文化服務模式。VR、AR、交互等現代科技的應用,將公共文化服務由“單向”的供給向“雙向”的互動轉變,例如湖北省博物館的考古動畫片《曾侯乙》、四川博物院的數字古琴彈奏等。同時,一些地區還在網際網路平臺的支撐下對公共文化服務內容實現跨區域、無差別的傳送。例如,上海市嘉定區的 “文化嘉定雲”,逐漸形成了“網上書房-數字展館-文化功能表-場館預訂-精品資源”五大版塊和綜合性“文化分享圈”的大服務格局;內蒙古圖書館首創的“我閱讀,你買單”彩雲服務,實現了個體需求與公共管理的無縫對接,一舉打破了延續百年的“採訪—分類—編目—典藏—流通—閱讀”流程,把讀者閱讀置於流程最前端,等等。

另外,在“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方面,2016年也有了重大突破。諸如此類的喜人成就,讓我們信心滿懷。但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客觀存在一些短板。總體上,我國在關鍵技術研發和文化技術標準研製方面,尚顯創新能力不足。關鍵技術的創新和技術標準的研製作為建立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戰略重心,仍然是一個繞不開的課題。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提供的戰略機遇,在“市場換技術”的基礎上再上第二個臺階,構建支撐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的文化科技生態鏈,仍然是“十三五”期間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艱巨任務。

有鋻於此,一是要建立健全“十三五”大國文化戰略,提升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的政策法律層次和執法效率。二是要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的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完善文化科技融合價值鏈。例如,政府以項目補貼、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用地優先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引導文化科技企業進行自主創新,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三是要積極推動文化科技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我國文化科技隊伍的能力水準。(傅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