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河南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城東法庭受理了一起撫養權糾紛案,離婚兩人多年後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再起爭執,庭長黃媚及助理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耐心調解,充分尊重子女意願,最終雙方對子女撫養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原告撤訴,孩子也回歸了平靜的生活。
被告郭某與原告汪某婚姻存續期間生育兩個孩子,大女兒已經就讀高中,小兒子年僅十歲。二人于2019年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兩個孩子由父親郭某撫養。現汪某作為生母以被告對大女兒不管不顧、對孩子上學並不支援為由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變更大女兒郭某的撫養權。
黃媚接到案件後立即根據立案資訊聯繫到原告,了解大女兒目前的狀況,在得知其已就讀高中後,向原告釋明大女兒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已具備足夠的判斷能力,法院應根據案件事實且尊重孩子意願的基礎上對案件進行審理,並通知婚生女郭某出庭接受法庭的單獨詢問。
庭審中,原、被告針對孩子的撫養權事宜相互指責矛盾逐漸升級,承辦人在及時安撫雙方情緒的同時,宣佈原、被告及旁聽家屬全部退出法庭,通知雙方的婚生女郭某出庭接受詢問。為了緩解孩子緊張的情緒,法官助理楊雨亭以大姐姐的身份與其交流互動,從日常生活到興趣愛好入手,逐步引導郭某傾訴其對父母爭奪自己撫養權的看法,鼓勵女孩勇敢説出自己的意見,法律亦會積極維護其合法權益。郭某在緩解緊張跼踀的情緒後向法庭表示,從小到大都是爺爺奶奶將其撫養長大,已經習慣了現在的生活,也不願意和弟弟分開。現在母親已經再婚組建新的家庭,自己作為女孩子感覺很難融入母親的新家庭,但是她也能夠感覺到母親對自己的愛,如果母親感到孤獨願意在放假的時候去多陪陪母親,目前自己更願意跟隨父親一起生活。
法庭在掌握孩子內心想法後,繼續向女孩詢問父親郭某在生活中是否經常對其打罵或者不讓其繼續上學的情況發生。女孩表示父親長年外出跑大貨車掙錢養家十分不易,且不善表達父愛,僅有幾次打罵也是因為自己成績沒有考好,父親希望孩子有個好的前途,自己能夠理解父親的不容易。中考因為自己沒考好,父親想讓她去職業學校學習護理專業,但是她更希望能夠去上高中,所以當時和父親産生了較大的衝突,後來父親還是尊重了自己的意願,目前自己在一個民辦高中就讀,會努力學習。
法庭單獨詢問孩子郭某後,組織原、被告繼續庭審,並向原、被告轉述了婚生女郭某的想法,法庭通過釋法明理的方式向原、被告指出各自在對待孩子撫養問題上的不足。法庭肯定了婚生女郭某的善良和懂事,亦語重心長的囑咐原被告作為父母,在相處過程中要為孩子的成長營造良好的氛圍,被告郭某作為父親在庭審結束後紅著眼眼眶向法庭表示以後會多和女兒溝通,會聽取法庭的建議努力工作撫養兩個孩子。原告汪某通過庭審也認識到自己有時想法偏激,並表示會在經濟上對孩子多加照顧,原告當庭向承辦人表示要撤回對本案的起訴。
法官説法
家是孩子成長的地方,是溫暖的避風港。離婚不僅僅是改變了家庭的格局,對子女的心理有著更深層次的影響。父母離婚後,應當避免對孩子的心理施加負面影響,反而更應當承擔起責任,給予孩子更多的耐心和關愛。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不應是離婚父母博弈的工具,否則會給孩子帶來二次傷害。在撫養權問題上,法官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深入調查詢問,撫養權的歸屬變更,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充分尊重有識別能力子女的意願,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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