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公佈了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原《辦法》作為實施快遞業監督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于2008年7月公佈施行,2012年進行了修改,其對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快遞業發展,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此次修訂後的《辦法》共9章57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促進快遞發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導向,優化快遞市場秩序的規制方式,加強消費者使用快遞服務的權益保護,體現快遞安全發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遞行業治理的制度手段等。
在行業規範方面,《辦法》提出誠信經營原則,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門戶網站、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顯方式向社會公佈其服務事項,明確了服務地域事項公示或者公佈要求,細化了企業服務品質管理和作業規範要求。
在加強消費者使用快遞服務的權益保護方面,《辦法》提出了多項新規。其中第五十四條規定尤為受到關注,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在綠色環保方面,《辦法》強調了綠色發展原則,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堅持綠色低碳發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有效節約資源,避免過度包裝。
另外,《辦法》明確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使用、倒賣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含電子運單)製作、使用、保管、銷毀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採取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保護快遞運單資訊安全,保證快件可以跟蹤查詢等。
“快遞送到家,極大地方便了消費者。可是實際上有的快遞員根本做不到,擅自就把快遞放到驛站,然後給我發個短信讓我去取。現在垃圾短信那麼多,我未必能及時看到通知,特別耽誤事兒。我相信,這個規定能讓快遞小哥送件時的行為更加規範。”北京消費者劉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辦法》的出臺表示支援。
也有快遞小哥向記者表示:“有些客戶很反感我們打電話,不願意被打擾,也經常不接電話。但是新規定出臺後,我們會多加注意,還是要事先徵求客戶的同意再放快遞櫃。”
業內人士認為,《辦法》聚焦了近年來快遞業在服務品質、運作安全、市場秩序、生態環保等方面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健全相關制度安排,以更好適應快遞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實際需要。《辦法》的出臺,對快遞企業服務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強調了用戶同意在快遞服務中的重要性。這無疑會促使快遞企業加強終端投遞管理,規範快遞小哥操作,同時,也會增強快遞小哥的服務意識,推動快遞行業回歸“以人為本”。
中國快遞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丁紅濤指出,此次新修訂的《辦法》將進一步促進快遞業的高品質發展,也將進一步促進郵政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快遞企業、消費者、電商平臺之間的良性互動。(孫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