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結案714件,一審服判息訴率98.46%,平均自然審理天數27.03天。2023年,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速裁庭法官李思交出了“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年終答卷。問及有何巧解紛爭的妙招,她笑而不語,打開手機翻出一個個微信群。
“別小看這些群聊,裏面可藏著司法服務的‘大乾坤’。”原來,李思習慣和當事人建立微信群。她以案號案由命名,將辦案團隊、雙方當事人拉入群,在群裏開展證據交換、談話、調解、釋法,一次次你説我談,一次次指尖點觸,法官和當事人的距離更近了,當事人之間的隔閡消融了。
群聊解紛,原被告雙雙送錦旗
李思曾用微信群調解一起糾紛,最終原被告雙雙送上錦旗感謝。
七年前,李某、方某、顧某三人以同樣的價格簽下兩份房屋買賣協議,約定李某將其名下房屋賣給方某抵債,方某再將房屋賣給顧某以部分房款抵消工資。不料房屋被李某私售他人,並辦理了産權登記,後該房屋被司法拍賣。當時,顧某已裝修入住,對法院拍賣提出執行異議,但被依法駁回,後顧某和方某協商請其拍下房屋再賣給自己。方某成功競買,但房屋總價上漲不少。對於未清房款二人協商未果,顧某訴至法院要求方某繼續按原協議價格履行並過戶。
李思閱卷後,發現案子事實清楚、證據明瞭,但房屋差價到底誰來承擔?她建立微信群邀請雙方入群“聊天”,發現方某因沒讓李某及時過戶十分後悔,而顧某表示難以接受增加的購房成本。
“方老闆花錢競買房子,就是為了讓你們一家人能安穩住著少折騰。”“這件事你是有責任的,增加的成本可不能讓老顧一人承擔。”李思在群裏把話聊開,努力尋找雙方的利益平衡點,最終給出了滿意的調解方案。
“沒有多跑腿,都在群裏辦妥了!”顧、方二人履行調解協議後,冒雨一起到法院給李思送上錦旗。“感謝法官群主,一開始都有怨氣,但是細細琢磨她在群裏説的話,慢慢想通了。”
原、被告送來錦旗
獲得認可,“一案一群”成為習慣
微信賬號作為個人資訊,法官如何邀請當事人進群,群聊可以為辦案提供哪些服務?李思摸索出自己的章法。
除了需要公告的案件被告方,李思主動徵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建群,告知他們在群裏可以充分、隨時、線上表達。如果遇到法律關係複雜、證據繁多的案件,李思會通過訴訟代理人建群。“微信群使用方便,能節省時間、精力和交通成本,當事人一般都能接受建議。”
微信群不能成為擺設,關鍵在於充分發揮功能。李思讓雙方先將證據材料發在群裏,組織質證、答辯、庭前調解。她介紹,爭點和證據庭前可在群裏溝通,開庭時主要核對原件,效率就高很多,
當庭調解、勝敗皆服就不難了,有些案件還能在庭前成功調解、原告撤訴。
在一起租賃合同糾紛中,李思白天帶領團隊到府現場調查,當事人張某毫不掩飾自己的心情,晚上九點多還在群裏留言表達感謝。“看到後心裏還是美滋滋的,法官也有求讚的‘虛榮心’啊!”李思希望這樣的互動越多越好。建群辦案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她慢慢養成“一案一群”的習慣。
實時溝通,架起司法為民連心橋
有了群聊,當事人可以隨時留言。李思會在收到資訊後第一時間回復。“作為一名黨員、一名法官,我都應該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
司法為民的溫度和力度,辦案人員的努力和用心,在每一個案件群聊中傳遞。
在李思看來,案件微信群就像一條長板凳,兩頭坐著當事人,最重要的就是平衡雙方的利益。這個平衡點,是慢慢聊出來的,微信群避免面對面溝通時,因肢體語言、面部表情等傳遞的對立情緒和緊張氛圍,一定程度上還給當事人一個理性、冷靜的表達空間。法官在群裏保持中立理性,適時表達必要的共情,幫助雙方重新建立信任,矛盾就更容易解決。無論當事人身在何處,只要願意進群溝通,不見面也能化解糾紛。
案件調解或判決後,她會及時督促,確認履行後群就解散。“如果案件進入執行程式,我們還可以和執行法官共同在群裏溝通執行進展。”指尖應訴、掌上服務、線上督促,小小微信群,成了為民辦事大舞臺。李思的辦案群,時常保持在20個左右。“我每天都會騰出時間來用群跟案,加快進度。一案一清,群即解散。”
前不久,李思被評為2023年度清江浦區“十佳調解能手”,成為全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模範生。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強這樣評價:微信群便捷高效,群眾用得多、用得熟。李思法官堅持審執一體理念,採用“陪伴式”訴訟服務,善用群眾工作法。“一案一群”辦案,不僅節約多方成本高質效解決百姓煩心事,還能讓當事人零距離感受陽光司法、溫情司法,是了不起的解紛“輕騎兵”。(王淑臣 孔冬冬)